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盤點臺灣分屍命案 毀屍手法無奇不有

2013年03月16日 21:34 來源:台灣網 字號:       轉發 列印

  台灣網3月16日消息 據臺灣“中央社”報道,臺灣嘉義縣水上鄉昨(15)日驚傳在公廁內發現一顆鹽腌人頭。毀屍手法無奇不有,最離奇的莫過同一命案現場,頭顱和屍塊分屬不同人的奇案。下面就來盤點臺灣這幾件分屍命案。

  發生於1992年11月間的北濱公路蝙蝠洞分屍案,案發時警方只找到頭顱及3塊屍塊,因遲遲無法確認身份,檢警採集完屍塊檢體後,完成公告招領程式,即以無名屍埋葬。事隔多年後的1999年8月間,王姓女子突然向基隆警方告發,指前同居男友張姓男子涉案,檢警查出案發當晚張在火鍋店與負責人曾起衝突。法醫開棺驗屍,證實死者身份,雖然張嫌否認涉案,法院判決處無期徒刑。到了2004年,這起分屍案峰迴路轉,雖然頭顱確定是一名李姓男子,但“高院”合議庭將尋獲的屍塊經DNA比對後,發現竟是另有其人,全案在12年後又多1條人命。

  至於分屍案最變態的莫過於2003年底施姓女保險員遭劫財劫色命案。全案在一、二審時,涉案的陳金火曾向警員説“人肉鹹鹹”,並在臺中榮總精神科醫師進行精神鑒定時坦承吃人肉,審理時還當庭畫出所吃人肉大小及形狀。

  另外,兇手選擇分屍,可能出於動機與專業背景。例如刑案纏身的黃家慶想要假藉他人身份逃避查緝,2009年11間謊稱接受人體藥物實驗可以賺錢,朝男網友注射迷藥致死。黃男隨後與就讀醫學系的林姓同居男子將被害人屍體支解成15塊,丟棄在不同地點。黃家慶去年初被“最高法院”判處無期徒刑定讞。

  臺灣史上最有名的分屍命案,就是發生在1980年間的“江子翠命案”。板橋江子翠一名砂石場工人在同年9月間發現屍塊,經警方大規模搜尋,找到大批屍塊,在還沒有DNA鑒識的情況下,查出是同一女子的屍體。警方為了找出死者身份,利用報紙、電視、廣播媒體不斷報道,同時印發大量傳單供民眾指認,成為當年轟動臺灣的大案,最後查出死者為一名張姓女子,應徵工作時遭林姓男子殺害分屍。(台灣網 周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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