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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當局嚴打酒駕 拒絕酒測或被直接罰款9萬

2013年02月16日 08:11 來源:台灣網 字號:       轉發 列印

  台灣網2月16日消息 據臺灣“中廣新聞網”報道,有鋻於島內酒駕肇事頻發,臺灣地區領導人馬英九日前要求強力取締酒駕,希望今年因酒駕死亡人數降到300人以下。臺當局新修訂的“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把酒駕罰金的最高額提高到9萬元(新台幣,下同),5年內累犯者還將追加吊銷駕照3年的處罰;因酒駕肇事致死或重傷者,將被永久取消駕駛資格。預計這項新規將在3月1日起實行。

  據報道,島內的這項新交規,對拒絕酒測或棄車逃逸者,也將直接處以最高9萬元罰金。

  據悉,臺灣地區從今年元旦起,就已修訂了“無照”、“初次領有駕照未滿2年”和“職業駕駛”等3類駕駛人,酒測值從原本每升0.25毫克下調至0.15毫克。

  但近來島內酒駕肇事頻發,為更有效遏制此類事故,臺立法機構同意,將酒駕罰金的最高限額由6萬元調升至9萬元,5年內累犯者追加吊銷駕照3年。

  臺當局交通主管部門的林福山指出,為了確保執勤人員安全,強行闖越路邊欄檢或拒絕酒測,除了將被直接處以9萬元罰金和當場拖吊保管外,還會吊銷駕照並要求參加交通講習;如果酒駕肇事致死或重傷,除上述處罰外,還將被永久性取消駕駛資格。

  林福山表示,這項新交規預計今年3月1日起實行。(台灣網 何建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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