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薦標簽:兩會領導人商談 | 經貿文化論壇 | 直擊海峽論壇 | 建黨91週年
您的位置:台灣網  >   新聞中心  >   本網快訊  >   正文

臺灣一男子連犯7件搶劫案 自稱發明王被判刑7年

2012年12月02日 15:42 來源:台灣網 字號:       轉發 列印

  台灣網12月2日消息 據臺灣“中央社”報道,自稱發明王的王姓男子,涉嫌專搶從銀行出來手持牛皮紙袋的民眾。檢方認定他犯下7案,依搶奪等罪嫌起訴並求刑7年。

  臺北地檢署公佈的起訴書指出,有盜竊前科的59歲王姓男子自去年6月21日起,多次在臺北地區以剛取款的民眾為目標,再以先前竊取的機車搶劫得逞。王姓男子犯案後騎著機車不斷繞行臺北巿、新北巿、桃園、基隆、瑞芳等地區,企圖逃避追緝。經7名被害人分別報案後,警方調閱案發地點監控錄影等資料後,循線將他逮捕。

  檢方指出,王男偵查期間否認犯案,避重就輕,多次向檢察官表示,自己就是那個發明置挂式可升降曬衣架的人,大家都叫他發明王。檢方查出,王男連搶7案,不法金額超過新台幣160萬元。而且他多次竊盜及搶奪犯行,嚴重危害社會治安,且為防止行蹤曝光,在犯案前後都刻意繞行逃匿,認定他是計劃性犯案,依搶奪等罪嫌起訴並求刑7年。(台灣網 周劍)

  瀏覽更多臺灣新聞

:
    關於我們 | 本網動態 | 轉載申請 | 投稿郵箱 | 聯繫我們 | 版權申明 | 法律顧問
    京ICP證130248號 京公網安備110102003391
    網路傳播視聽節目許可證0107219號
    台灣網版權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