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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藝人Makiyo毆打計程車司機案臺高院維持原判

2012年08月01日 10:51 來源:台灣網 字號:       轉發 列印

  台灣網8月1日消息 據臺灣“中央社”報道,臺灣高等法院審理藝人Makiyo與日籍友人友寄隆輝被控毆打計程車司機案,臺高院今天駁回檢方上訴,維持原審刑度。

  Makiyo和友寄等人今年2月間搭計程車時,與林姓司機發生口角,兩人被控憤而踹踢司機頭、胸部等處,導致司機腦膜下腔出血、腦震蕩;臺北地檢署依重傷未遂罪起訴友寄隆輝與Makiyo,分別求刑6年、4年。

  臺北地方法院一審認定友寄和Makiyo沒有重傷害故意,變更起訴條例,改依普通傷害罪將友寄判刑1年、緩刑4年;Makiyo判刑10月、緩刑3年,都交付保護管束;臺高院今天駁回檢方上訴,維持原審刑度。(台灣網 杜美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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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責任編輯:杜美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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