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網6月21日消息 據臺灣媒體報道,去年10月,宜蘭204兵工廠爆炸造成8人死傷,臺灣“監察院”上午通過對臺當局防務主管部門軍備局、聯勤司令部的糾正案,臺“監院”發現,該兵工廠依規定一次只能拆解、銷毀一顆閃光彈,實際卻違規集中囤積閃光劑,更違規使用鐵質尖嘴鉗拆解造成火花,兩單位未落實督導、教育訓練,也欠缺安全防護設備,導致爆炸發生。
去年10月28日,宜蘭204兵工廠爆炸,當天有8人送醫,已有5人重傷不治身亡,臺“監院”上午通過尹祚芊、趙昌平、沈美真提出的糾正案,糾正案文指出,臺“軍備局”第204兵工廠拆解報廢TC-68閃光手榴彈時,未依SOP作業銷燬,依規定一次只能拆解、銷毀一顆閃光彈,實際卻違規集中囤積閃光劑,明顯違反作業紀律,核有違失。臺“監院”調查也發現,拆解作業違規使用鐵質尖嘴鉗拆解,容易引發火花,違反“嚴禁使用會産生火花之工具”規定。
此外,爆炸案發生前一天該兵工廠長李慶中上校等人前往督導時,當時皆依SOP規定執行彈藥拆解與閃光劑銷燬作業,但長官離開後,隨即改採集中閃光劑方式處理,顯示現場作業人員已知SOP作業要求,卻未依SOP作業,工作紀律明顯不足。臺“監院”調查發現,依規定每天只能拆解200顆閃光手榴彈,但兩天多卻拆解了1582顆,顯示兵工廠未能切實掌控施工進度及拆解數量,導致作業速度失控,造成爆炸事故。(台灣網 劉海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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