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吳乃仁洪奇昌遭判刑 民進黨內:新潮流係可考慮解散

2012年03月02日 09:45 來源:台灣網 字號:       轉發 列印

  台灣網3月2日消息 據臺灣《聯合報》報道,民進黨前秘書長吳乃仁、前“立委”洪奇昌被訴涉嫌背信罪,一審分遭判刑。民進黨發言人林俊憲昨天表示,民進黨尊重該案一審判決,也保障吳、洪依上訴途徑尋求救濟的權利,至於是否違反黨紀,“逕依黨內相關規定處理”。對此,民進黨內有人認為新潮流係過去一直以“理念型派系”自居,但在吳、洪被判刑後,代表新係“理念已失”,“可以考慮真正解散了!”

  依民進黨廉政條例,違反廉政規定一審經法院判決有罪者,可予停權以上處分;二審判決有罪者,則予除名處分。已有民進黨內人士要求,“應比照陳水扁涉貪一審判刑開除黨籍”。

  報道稱,吳乃仁與洪奇昌均是民進黨新潮流係大佬,“吳洪案”也在民進黨內引發衝擊效應,不但傳出“新潮流應該自清”的聲音,甚至有人認為新潮流係過去一直以“理念型派系”自居,但在吳、洪被判刑後,代表新係“理念已失”,“可以考慮真正解散了!”不願具名的民進黨內人士更建議,民進黨代理主席陳菊應“當斷則斷”,以高道德標準處理“吳洪案”,否則“當斷不斷,反受其亂”,外界將不相信她要推動的民進黨黨務改革。

  吳乃仁被控在臺糖董事長任內,賤賣臺糖土地給長期贊助洪奇昌的春龍開發公司。臺中地院前天判決吳乃仁有期徒刑3年10個月、洪奇昌2年4個月徒刑。吳、洪均強調無法接受判決,將提起上訴。(台灣網 劉海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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