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薦標簽:兩會領導人商談 | 經貿文化論壇 | 直擊海峽論壇 | 建黨91週年
您的位置:台灣網  >   新聞中心  >   本網快訊  >   正文

王永慶四房子女認祖歸宗案今開庭未和解 將再開庭

2011年10月17日 14:18 來源:台灣網 字號:       轉發 列印

  台灣網10月17日消息 據臺灣“中央社”報道,自稱台塑創辦人王永慶四房子女的羅文源3姐弟認祖歸宗案,臺灣“高等法院”今天開庭審理,王家仍要求羅文源姐弟承認與羅景祺的收養關係,雙方才有和解機會,但遭羅拒絕。

  羅文源、羅雪珍、羅雪映3姐弟的母親林明珠生下3人後,與羅景祺結婚,羅景祺在1961年7月底認領羅文源3姐弟,但林明珠、羅景祺2005年去世後,羅文源3姐弟提起民事訴訟,否認3人是羅景祺子女,獲法院判決勝訴,認定羅景祺對3人的認領無效。

  羅文源等人于王永慶過世後,主張自己是王永慶四房子女,提起“生父死亡後認領”訴訟,要求向王永慶認祖歸宗。法院一審時,認定羅文源3姐弟與王永慶有親子關係,但因此案將牽涉能否繼承王永慶的遺産,王家子女不服,提起上訴。

  臺灣“高院”今天開庭審理,受命法官詢問雙方有無和解意願,王家委任律師指出,不爭執3人與王家的血緣關係,王永慶年輕時有無撫育3人,也不爭執,但需在3人坦承被羅景祺收養的前提下,才能談和解。王家指出,羅景祺過世後,在遺囑中給羅文源3姐弟一樣的繼承權利,且羅景祺除買屋登記羅文源名下,還曾提供資金讓羅文源出境深造,臨終前批羅文源不孝的書信中,也指出羅文源是養子,可證明羅文源3人與羅景祺有收養關係。

  羅文源委任律師則當庭反駁,3姐弟若承認與羅景祺有收養關係,“還認什麼祖、歸什麼宗?”律師指出,既然雙方都不否認雙方都是王永慶親生子女,希望雙方能坐下來談。

  法官于庭末諭知,全案訂於11月7日再開庭。(台灣網 劉海偉)

瀏覽更多臺灣新聞

:
    關於我們 | 本網動態 | 轉載申請 | 投稿郵箱 | 聯繫我們 | 版權申明 | 法律顧問
    京ICP證130248號 京公網安備110102003391
    網路傳播視聽節目許可證0107219號
    台灣網版權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