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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一男子殺父詐保金 檢方多次上訴求處死刑未果

2011年09月03日 15:02 來源:台灣網 字號:       轉發 列印

  台灣網9月3日消息 據臺灣《中國時報》報道,失業賦閒在家的臺灣彰化縣男子劉錫利替七旬老父投保旅遊平安險後,將父親推落排水溝溺斃,企圖詐領800萬元(新台幣 下同)保險金。檢方雖兩次上訴對劉錫利求處死刑,臺灣“最高法院”2日仍依殺害尊親屬罪判處劉錫利無期徒刑確定。 

  54歲的劉錫利,五年前為了照顧兩度中風的七旬老父辭去工作後賦閒在家,他因背負300多萬元卡債及房貸,每月必須還銀行6萬元。被債務壓得喘不過氣來的劉錫利得靠劉父的老人年金及積蓄支應週轉,他為還債心生歹念,決定為父親投保旅遊平安險,再謀財害命詐取保險金。 

  2006年10月間,劉錫利先將父親名下一筆100萬元保險的要保人、受益每人平均變更為自己。2007年4月間他再假借帶父親到高雄旅遊,向兩家保險公司投保700萬元旅遊平安險,劉錫利先帶著父親去祭拜亡母、洗腎,再載父親到彰化大村鄉拜訪老友。劉錫利帶父親到堤岸散步時,趁機將父親推入水溝,製造意外落水的假像,並故意拖延救援時間,讓父親溺水而死。  

  劉父溺斃後,劉錫利即忙著向三家保險公司申請理賠,卻被保險公司發現劉父死因疑點重重,報警偵辦後,查出劉企圖殺父詐財。  

  臺灣法院一、二審均判劉錫利無期徒刑,檢方上訴對劉錫利求處死刑,臺灣“最高法院”審理後認為,劉錫利因債務所逼而萌生殺機,殺害父親詐財的犯行原本罪無可恕,經再三斟酌,尚難認定他沒有教化遷善的可能,沒有必要剝奪他的生命權,駁回上訴,判處無期徒刑,褫奪公權終身確定。 (台灣網 陳佳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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