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網1月19日消息 據臺灣“中廣新聞網”報道,臺中少年殺手廖國豪,在去年分別犯下槍殺黑道角頭翁奇楠與賴榮振命案,以及槍殺趙姓餐廳業者未遂等重大刑案,經臺中地方法院少年法庭審理終結,分別被判處15年、14年與8年徒刑,經合併後應執行25年有期徒刑,全案還可上訴。
臺中地院判決文中指出,廖國豪犯案時還未滿18歲的嫌犯廖國豪,在臺中市先犯下一起槍殺趙姓餐廳業者未遂案,被通緝藏匿期間,去年5月底,因主謀楊定融與被害者翁奇楠有宿怨,再度策劃教唆廖國豪等人埋伏槍殺翁奇楠,造成翁奇楠與朋友賴榮振兩人身亡,在場警察石長興腿部中彈,全案經臺中地方法院少年法庭審理終結。
臺中地院發言人行政庭長林三元表示,廖國豪先涉及持槍殺害趙姓餐廳業者未遂,依共同殺人未遂罪判處8年徒刑。至於共同殺害翁奇楠部分,則是依直接故意殺人判處有期徒刑15年;槍殺賴榮振部分,依照不確定故意殺人罪判處14年徒刑。
林三元強調,合議庭審酌廖國豪犯案時還未滿18歲,自製力較一般成年人差,受到幕後主謀楊定融引誘、指使,手段兇狠殘暴,因此判決廖國豪兩案合併應執行25年有期徒刑,全案還可以上訴。
報道稱,至於該案涉及幕後教唆殺人的主嫌楊定融,以及負責接應、藏匿的車手林英豪、陳建志、賴明男與黃俊龍等共犯,因為都已經是成年犯,依然由臺中地院嚴謹審理中。(台灣網 劉海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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