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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民間機構評“高院”法官排行榜 涉貪法官倒數

2010年11月23日 14:05 來源: 字號:       轉發 列印

  台灣網11月23日消息 據臺灣“中央社”報道,臺灣民間司法改革基金會(簡稱“司改會”)今天公佈臺灣“高等法院”刑庭法官評鑒結果,因陳哲男案掀風波的庭長曾德水排在最後一名,因收賄遭起訴的前臺灣“高等法院”法官蔡光治、陳榮和、李春地也名列倒數。

  據報道,臺灣民間司改會鋻於臺灣“高等法院”近來一連串法官涉貪、風紀案,繼2002年評鑒法官後,今年9月間再與臺北、桃園、新竹、宜蘭4大律師公會合作,對臺灣“高等法院”刑庭114名法官就法庭態度、訴訟程式、裁判品質、品德操守進行評鑒。

  司改會今召開記者會僅公佈法庭態度、訴訟程式、裁判品質3項評鑒結果,因輕判陳哲男司法黃牛案惹爭議的曾德水,在法庭態度、訴訟程式均名列最後一名。在何智輝案中遭控收賄的法官蔡光治、陳榮和和李春地,也在3項評鑒中均列倒數10名內,其中,蔡光治更在裁判品質項目列倒數第一。

  至於優良法官部分,曾控訴臺灣“高等法院審判長”高明哲與前臺灣“最高法院”法官蕭仰歸為子關説的法官高玉舜,在法庭態度及訴訟程式均名列榜首,為本次評鑒最優良法官。裁判品質則由法官江振義拿下第一名。

  另外,曾承審陳水扁“公務機要費”等案的審判長鄧振球和陪席法官潘翠雪,在法庭態度也分別獲評優良排行前10名。

  司改會執行長林峰正説,本次評鑒結果將交給臺灣“高等法院”和臺“司法院”,希望好法官能得到支援,遭評鑒為倒數的法官,臺“司法院”也應有嚴重警訊,儘速處理。至於這次未公佈評鑒法官品德操守的理由在於,律師未必了解法官的私德部分,認為應從檢、警、調方面進行了解。(台灣網 馮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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