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薦標簽:兩會領導人商談 | 經貿文化論壇 | 直擊海峽論壇 | 建黨91週年
您的位置:台灣網  >   新聞中心  >   本網快訊  >   正文

孫志浩稱賈靜雯未取得女兒監護權 反擊家暴指控

2010年06月08日 09:59 來源: 字號:       轉發 列印

孫志浩還原家暴,質疑賈靜雯造假。圖片來源:臺灣今日新聞網

  賈靜雯表示,曾遭到孫志浩家暴,但孫志浩不僅發聲明否認,律師張迺良(圖)更主動出面還原真相。圖片來源:臺灣今日新聞網

  台灣網6月8日消息 據臺灣今日新聞網報道,藝人賈靜雯和孫志浩的離婚爭女官司,現在又有最新發展。孫志浩7日委託律師再度發出緊急聲明稿,除再次強調賈靜雯指控遭孫志浩家庭暴力等事並非事實,賈疑似偽造驗傷單,同時指賈並未取得女兒監護權,要她勿再模糊焦點。

  藝人賈靜雯與丈夫孫志浩的離婚官司,從美國打到臺灣,並傳出孫志浩提出夫妻剩餘財産分配訴訟,要求賈靜雯給他2600萬新台幣贍養費,而賈靜雯則再次提出“家暴説”,並願意讓出房屋,不過,孫志浩在2日晚間再透過律師發出緊急聲明,表示只是要拿回賈靜雯該還的錢,希望她別再扭曲事實。

  另外,2006年,賈靜雯爆出和大陸男演員黃磊緋聞,甚至還傳出曖昧簡訊,被孫家人抓到,賈靜雯為此還寫悔過書,但賈靜雯説,因為此事,孫志浩對她家暴。此事在近日再度被提起,孫志浩委任律師張乃良反擊指出,當時傷到的人其實是孫志浩的父親和賈靜雯的母親,並質疑賈靜雯提出的驗傷單有可能是作假。

  聲明中也重新表示,賈靜雯並未取得女兒監護權,是美國法院基於管轄便利的原則,將案件移回臺灣審理,才會暫定讓女兒在9月30日前留在臺灣,聲明中同時指責賈靜雯不該混淆視聽,一切應回歸司法審理。(台灣網 張辰劍)

瀏覽更多臺灣新聞

:
    關於我們 | 本網動態 | 轉載申請 | 投稿郵箱 | 聯繫我們 | 版權申明 | 法律顧問
    京ICP證130248號 京公網安備110102003391
    網路傳播視聽節目許可證0107219號
    台灣網版權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