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網3月19日消息 陳水扁的妻子吳淑珍今天出庭表示,收龍潭案及南港案的款項,均非佣金,而是政治獻金。她以“我又不是笨蛋,會為9000萬元背一個貪污”,反駁檢方指控;説到激動處,一度停下喘氣。
據臺灣“中央社”報道,臺灣“高等法院”審理陳水扁家龍潭、南港、洗錢等案,下午訊問包括陳水扁吳淑珍夫婦、兒子陳致中黃睿靚夫婦,扁家親子在法庭相見。陳水扁夫婦于庭中無明顯互動,但陳致中于庭訊休息時,頻頻與陳水扁交頭接耳,黃睿靚則不時關切吳淑珍狀況。
吳淑珍表示,將發票交給前陳水扁辦公室專員陳鎮慧申報公務機要費,是依循慣例,申報全透過陳鎮慧,她沒有貪污。對於扁家友人蔡銘傑、蔡銘哲指她在龍潭案及南港案,分別收受新台幣2億、9000萬元佣金,吳淑珍都駁斥,並強調錢都是政治獻金,“我又不是笨蛋,為9000萬背一個貪污,我才不差那9000萬”。
關於洗錢案,吳淑珍説,案發後才知道,蔡銘哲將她匯給胞兄吳景茂的錢,一再轉匯,將帳目弄得亂七八糟。她並激動表示,若自己真的視錢如命,蔡銘哲拖了半年才將2億款項匯到賬戶,“怎麼可能沒把他掐死、求刑”,講到激動處,吳淑珍多次停下喘氣。
至於扁家海外鉅款,吳淑珍説,她同意特偵組意見,將款項匯到指定賬戶,特偵組再以公正方式查扣,但必須聲明款項並非犯罪所得,希望將來案件定讞後,再依法律處理這筆錢。
審判長于庭末諭知,將於26日上午傳訊前陳水扁辦公室主任林德訓與前專員陳鎮慧出庭,並訂定3月29日、31日、4月2日庭期,要求所有被告出庭,提示卷證。(台灣網 高大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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