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網2月10日消息 據臺灣《聯合報》報道,民進黨前“立委”王雪峰不堪丈夫王作良長期家暴,臺北地方法院昨天裁定核發王雪峰“通常保護令”,禁止王毆打、騷擾、聯絡她,遠離王雪峰的住所100米內,並令王作良交出王雪峰生活上的必須品,有效期限一年。
王雪峰上個月到家事法庭出庭時表示,王作良的作風讓她心灰意冷,考慮離婚;王作良多次未出庭,最後一次開庭時,他又遞狀請假離臺,法院依王雪峰所提傷單、證人供詞,及兩造在法庭上説明而裁准保護令。
王雪峰去年10月間與王作良口角,衝突間肢體碰撞,被送醫治療。她去年11月間出院後,返回娘家居住,並向臺北地方法院家事法庭聲請保護令,法院先裁準暫時保護令,日前又裁準通常保護令,效期1年,視實際情況還可再延長。
王雪峰的父親王昆和説,保護令核發後,女兒這幾天情緒已經較平復,不會再回到和王作良居住的新店市住處,女兒和弟弟住在一起,暫時不需要再到醫院回診了。
王昆和表示,女兒向他透露,王作良一定會和她分開,何時離婚則待女兒整理好情緒後再説,年後女兒也會找工作。
王雪峰夫婦一年前被發現以撿拾廢棄物維生,震驚各界,後來更進一步揭露這對夫妻原已失和。(芮文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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