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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女子車借醉友未料撞癱人 遭天價判賠2851萬元

2009年11月25日 08:28 來源: 字號:       轉發 列印

  劉曾易(左)酒駕將陳銘傑撞成植物人,案發後與同車的女性友人呆坐路旁。臺灣《蘋果日報》資料照片

  台灣網11月25日消息 別亂借車給人,小心一輩子揹債!臺灣女子江伃平4年前將轎車借給酒醉友人劉曾易,劉卻酒駕超速闖紅燈攔腰撞上救護車,把救護車上的替代役男陳銘傑重創成植物人,陳家憤而向江伃平、劉曾易求償3000多萬元(新台幣,下同)。江伃平坦承出借車子時“沒想那麼多”,法官認定她明知劉男酒醉還借車,判兩人須連帶賠償2851萬元。

  據臺灣《蘋果日報》報道,臺中地院判決指出,2005年11月9日深夜,在假日酒店工作的女子江伃平(25歲),和男子劉曾易(22歲)及兩名友人到假日酒店喝酒,隔天淩晨2時許,四人喝掉一瓶威士忌,江伃平明知劉曾易酒醉,還將轎車借給他,讓他開車載一名女性友人離開。

  劉曾易酒駕行經臺中市崇德路、文心路口,以時速70至80公里速度闖紅燈,攔腰撞上臺中市消防局四平分隊的救護車,當時替代役男陳銘傑(25歲)坐在救護車後方,被重大撞擊力道拋出車外,導致頭部重創躺在路上,狂吐鮮血。

  闖禍的劉曾易臉部受傷,與車上女乘客呆坐路旁,警方要將他帶回警局時,他還叫友人助陣阻擋、嗆聲:“你哪個單位的!”警方對他酒測,酒測值達0.54(標準值是0.25),併發覺他語無倫次、含糊不清、眼神呆滯、步履蹣跚等醉態,依公共危險等罪法辦,劉曾易被起訴即遭通緝,至今年2月查獲,一審判刑7個月。

  遭重創的陳銘傑則成了植物人。陳家昨表示,銘傑對餐飲有天分,在明臺中學餐飲科畢業時,已領有中、西餐烹調丙級技術士證照,銘傑的弟弟也因此到餐廳當學徒,兩兄弟的夢想是在臺中開一間餐廳。陳母難過説:“現在都沒啦!沒有哥哥一起做,弟弟也做不下去了。”

  為了節省開銷,陳家父母將銘傑從醫院帶回家,費心為兒子復健,每天壓腿、拉臂,像照顧嬰兒般喂食。陳父説:“我們一年盼過一年,就希望有奇跡!”陳母也説:“不管變成怎樣,他都是我的生命!”她最擔心日後“銘傑怎麼辦”?思考後才向劉曾易、江伃平連帶求償醫藥、看護、勞動力損失等費用共3551萬餘元。

  開庭時,劉曾易母親陪兒子出面,請陳父再給一次機會,原諒其子,她家境不好,願意每月給付1萬元;陳父斥責劉曾易從未探視致歉,無法接受每月給付1萬元條件,並難過説:“我原諒你兒子,我兒子怎麼辦?”江伃平則在警方偵訊時坦承出借車子時“沒想那麼多”。但在法庭上又翻供説是劉曾易偷走她汽車鑰匙,但不被採信。

  法官認定,江伃平借車給酒醉的劉曾易,造成他人受到損害,要負賠償責任,劉曾易酒駕且未禮讓救護車釀成車禍,重創陳銘傑,兩人須連帶支付53年看護費2100余萬元、39年勞動損失410余萬元、300萬元精神慰撫金,共2851萬元,扣除150萬元強制險,仍須付2701萬元。

  此判決創下車禍單一受傷個案的賠償天價紀錄,但陳銘傑父親陳國良昨無奈説:“沒有實質意義,他們(江、劉)什麼財産都沒有。”母親林寶貴哽咽説:“很不甘心!本以為兒子當救護車的替代役男,可以救人而且很安全,沒想到會變這樣。”

  江伃平的母親聽到判賠金額嚇一大跳説:“夫家是勞工階級,這麼多錢要怎麼賠?”並哭訴自己命苦丈夫早逝,大兒子兩年前也被撞成植物人,全家生活清苦。幫陳家求償的律師許智捷説:“兩人(江、劉)都很年輕,只能期待以後可能有財産償還。”(高大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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