屏東法院林姓代理錄事向男友法官借來法袍,坐上審判長位子敲槌,再將照片貼上部落格。 來源:臺灣《聯合報》
台灣網11月9日消息 據臺灣“今日新聞網”報道,針對屏東法院傳出一名法官女友穿著法袍拍照,並將照片貼上網路,引發“真假法官”的爭議,臺灣“司法院秘書長”謝文定今日説,中小學生到“司法院”進行參觀時,會開放相關場地拍照,不過對於男法官讓女友穿著法袍並手拿法槌拍照,確實不妥。
整起事件是發生在屏東地方法院,一名法院員工在瀏覽網站時,看到一套“真法官、假法官”的照片,照片中女子穿著法袍、手拿法槌,坐在潘姓審判長的審判席,還手比勝利姿勢,因此主動向法院檢舉。
經過調查,該女子是法院女錄事的職務代理人,7月份才考上屏東地院,跟該法院的一名9月初剛分發到同地院的男法官交往,根據調查,兩人拍照應該不是在開庭期間,不過由於將照片貼上網的女錄事將審判長的名字都拍進去,所以引發紛爭。 (陳佳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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