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網9月25日消息 據臺灣“今日新聞”報道,臺“高等法院”昨天下午開庭審理是否繼續羈押陳水扁,晚間8時50分,合議庭表示,有證據顯示扁家在海外仍有鉅款,且有相當程度的隱匿,裁定繼續羈押。合議庭是否暗示已掌握到具體的鉅款資料?臺灣資深媒體人張友驊表示,據他四處打探消息結果顯示,臺檢方特偵組目前已掌握陳水扁家在日本的3、4個賬戶,但還有待查證,若查證就緒後,其結果應比文化大學教授姚立明所爆的300億(新台幣,下同)更令人驚悚。
臺“高院”裁定延押的5點理由中,最重要的也就是尚有海外鉅額資金狀況待了解,相關洗錢之行為,遭國際洗錢防制組織發現後,有證據顯示仍有隱匿資金之舉。臺北地方法院法官蔡守訓上周在駁回陳水扁停押的裁定書中提到,陳致中嘴裏所説瑞士12億遭凍結是不實,相關數據顯示,其中5.7億並未被查扣,也未被匯回臺灣。陳致中也曾透露還有6億的珠寶及現金藏匿在友人處,至今也未看到被交出。
羈押裁定書所講的證據顯示仍有隱匿資金,是否就是只有5.7億及6億?臺灣資深媒體人馬西屏在昨日晚政論節目中指出,“證據顯示”不能亂講,因此應是真的有證據被臺檢方特偵組掌握。根據他了解,其實陳水扁家在日本及美國的可疑賬戶已開始被調查,另外美國也已要求帛琉政府查明,銀行中的4千萬被異常匯出,是否與陳水扁家洗錢案有關。
資深媒體人陳東豪也指出,陳致中口口聲聲説有誠意將瑞士12億匯回臺灣,只是被凍結,但事實上其中5.7億是活錢是可自由匯出,另外6億珠寶現金也不見影,因此都證實陳致中謊言連篇。他也證實扁家在日本的賬戶正在被調查。因此他強調救陳水扁不須靠司法,只要陳致中把錢匯回臺灣,陳水扁的延押條件自然就薄弱。
陳水扁弊案移審臺“高院”,負責審理的3位法官24日中午以公開抽籤方式選出,結果中簽的是審判長鄧振球、受命法官彭幸鳴、陪席法官潘翠雪,3人閱完卷後,下午3點半召開接押庭。合議庭經4小時審理與80分鐘評議,仍決定羈押陳水扁3個月。
報道稱,開庭前,公設辯護人透露,因為一審被判刑無期徒刑,陳水扁對此相當不滿,第一次和公設辯護人見面時情緒就不太穩定,公設辯護人告訴他什麼都不要想,就跟法官説“想要出去”、“會好好跟法官配合”、“一定會如期到庭”。
不過,悶了好久的陳水扁顯然有備而來,話匣子一開就停不住,為自己做無罪辯駁,從公務機要費一直講到龍潭案,由於陳述時間過於冗長,一度遭到合議庭出言制止,法官希望他能夠“簡單講一下”。為了重獲自由,陳水扁提出多項配合條件,他對法官表示,“你可以讓我具保,説得更白一點,可以直接把我軟禁在家,可以限制會面的對象、參加活動的範圍。”至於逃亡之虞,陳水扁響應,如果擔心的話,他也可以把旅行證件申請登出。
不過,法官評議認為,陳水扁背負6項罪名犯嫌重大,被一審處以無期徒刑的重罪,而且還有海外資金流向不明,仍有隱匿之嫌,再加上他還是有逃亡之虞,所以裁定還押看守所。而陳水扁在得知裁定後,難掩失望神情,肩膀立刻垮了下來,整個人癱在被告席,臉色發白,還有賴法警上前,輕拍其肩膀安撫情緒。(芮文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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