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網9月24日消息 據臺灣TVBS電視臺報道,陳水扁控告美國總統奧巴馬案,陳水扁的委任律師強那森 利瓦伊表示,已在9月22日晚上11時31分,向在華盛頓的美國聯邦法院遞狀。
法院已收到,但還沒有決定受不受理。律師利瓦伊表示,基於陳水扁當過領導人的背景,能了解法律情勢,法院恐怕很難輕易駁回。
一審被判無期的陳水扁,揚言將在二審時全力自我辯護,陳水扁的自救招數甚至延伸到海外,22日向美國法院控告美國總統奧巴馬以及國防部長蓋茨,要奧巴馬負起“佔領臺灣的義務”,啟動在臺的“美國軍事法庭”,對他重新審判。
民進黨發言人鄭文燦昨天上午召開記者會表示,針對陳水扁控告奧巴馬等人的動作,民進黨很意外,也不了解陳水扁是基於什麼樣的考慮,但陳水扁所陳述的理由與民進黨的主張不同。
一位在美國的律師表示,陳水扁當然可以請人向美國法院提起訴訟,問題就是有沒有法官願意受理,就算有法官願意受理,一審、二審甚至到最高法院,都不太可能會被當一回事,結果通常是不受理。
另一位法界人士説,如果以陳水扁家的犯案情形,這些人的貪污案件若由美國法院審理,恐怕陳水扁更沒有翻身空間,因為光一顆用公務機要費買給吳淑珍的鑽戒,就會讓陳水扁百口難辯。(高大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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