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網9月11日消息 據臺灣《聯合晚報》報道,陳水扁案一審宣判後,預計扁將立即上訴臺“高等法院”,預料將會火力全開。由於在審級設計上,臺“高等法院”是採事後審,雖然一審查過的事實,“高院”原則上會重查一遍,但“高院”開庭的速度,完全取決於陳水扁是否會在二審被羈押。如果陳水扁獲釋,勢必以拖待變,重新上演公務機要費案開審之初,吳淑珍17次拒不到庭的前例;但相對的,如果陳水扁被押,“高院”密集審理的速度則會加快,預估半年就可望審結。
報道稱,在陳水扁家四大弊案及臺特偵組後來追加起訴的陳水扁吳淑珍二案中,包括陳水扁、吳淑珍、蔡銘傑、馬永成、林德訓等,共有14名被告,其中,6人聲請認罪協商,雖然結果被都被臺特偵組拒絕,但綜觀全案只有陳水扁不認罪,還有只承認事實但不認罪的吳淑珍,和翻供認半套的前竹科管理局局長李界木。
臺法界人士表示,主導扁家弊案的陳水扁,由於人還在羈押之中,臺北地方法院在把全案移審臺“高院”時,陳水扁是否遭羈押,意義顯得格外重要。如果繼續被押,陳水扁的訴訟策略勢必加快腳步,一切都拖不得。但相反的,如果陳水扁結束羈押獲釋,就要重新評估訴訟策略,是配合二審的調查,還是以拖待變,讓案子拖下去。
換言之,臺“高院”未來接手陳水扁案的審理,速度一切取決於陳水扁是否繼續被押。如果沒有意外,因被控扁案的大部分被告大都認罪,審理的速度不會慢,觀察的重點在於陳水扁二審會否被押。(易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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