死者生前照。圖片來源:臺灣《蘋果日報》
台灣網5月13日消息 據臺灣《蘋果日報》報道,臺北縣警方昨天偵破一起兇殘的強姦割喉棄屍案。犯嫌徐志皓(19歲,有傷害前科)被警方移送時,竟對媒體吐舌頭、做鬼臉,發出“呃……”怪聲;面對警方問他為何殺人?他不僅毫無悔意,還大言不慚説:“我只想強姦她!”讓所有採訪記者都氣得想揍他。據報道,徐志皓訊後,已被依強姦殺人罪嫌送辦後聲押。
臺警方調查稱,遇害方姓少女家境寬裕,她初一時課業不錯,但自去年10月開始迷上網路遊戲,結識同校同年齡的許姓少年和鄧姓少女,蹺課紀錄暴增。去年11月,上初二的方姓少女(14歲)與許姓少年和鄧姓少女出遊,不料許姓少年的校外“大哥”徐志皓將她帶到空屋痛毆後性侵,並拿菜刀割喉放血致死。
臺警方説,徐志皓殺人後叫許姓少年協助清洗浴室,並將全裸屍體抬到二樓頂,朝後方防火巷拋下,接著拿廢棄的木板和石塊,壓在屍體上。隔天,兩嫌疑人騎車將鄧姓少女載到一間山區空屋,強拍裸照,恐嚇不得説出此事。
事發後,方姓少女家人向警方報案失蹤,一直無消息。而鄧姓少女一直以為方姓少女遭軟禁,精神壓力過大,暴瘦五、六公斤。至今年3月初,她因為想知道方姓少女下落,到醫院探視先前因逃避警方臨檢、被開槍誤傷的許姓少年,經詢問才知同學已被先姦後殺,隨即報案。
臺警方調閱手機和網路通聯紀錄,得知方姓少女死前曾與許姓少年以網路聊天,徐志皓拿死者手機典當。臺警方昨晨5時到徐家逮人,又從醫院逮捕許姓少年。
方父昨懊悔地説,事發當天女兒晚起,他擔心上課會遲到,便厲言斥責,女兒賭氣地説:“今天不用你送!”沒想到一去不回,方父喃喃自語“ 當初應堅持送她上學的。”
臺灣律師蔡瑞麟表示,徐志皓涉強姦殺人和棄屍罪,依臺當局相關法規,可處死刑或無期徒刑,許姓少年雖未強姦和殺人,但完全知悉徐志皓行徑,屬於共犯,依法與徐志皓同罪,因未滿十八歲,由臺灣少年法庭審理。
徐志皓去年11月初犯下姦殺案後,12月下旬,無照駕駛父親的車載共同犯案的許姓少年外出,途中三度遇攔檢不停,還惡意衝撞警方,為此, 警方開槍,卻誤傷許姓少年,事後家長質疑執法過當,曾請北縣議員開記者會要求賠償。警方昨天終於明白,徐志皓當初面對臨檢為何那麼反應過度。(羅煜明)
方姓少女被棄屍半年,已成白骨,家屬見狀泣不成聲。圖片來源:臺灣《蘋果日報》
方姓少女被棄屍在防火巷內,殯葬業者昨至現場撿拾骨骸。圖片來源:臺灣《蘋果日報》
兇犯面對媒體毫無悔意。圖片來源:臺灣《蘋果日報》
許姓少年協助主嫌棄屍,昨被逮到警局後落淚認錯。圖片來源:臺灣《蘋果日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