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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水扁律師團火力全開 主張18人筆錄無證據力

2009年02月25日 11:20 來源: 字號:       轉發 列印

  台灣網2月25日消息 據臺灣“今日新聞”報道,臺北地方法院連續3天召開陳水扁案的準備程式庭,今天進入第二天,針對龍潭弊案提訊陳水扁,陳水扁與委任律師一改昨天的拖延戰術,今天一早強攻臺檢方特偵組偵訊18人的筆錄通通無效、沒有證據力。

  這18人包括陳水扁、吳淑珍、蔡家三姐妹、辜成允、辜仲諒、李界木等人,幾乎囊括扁案重要被告和證人。

  報道稱,今天上午8時29分,陳水扁走出臺北看守所,戴上手銬搭囚車前往法院,8時44分陳水扁即抵達。一開庭,審判長蔡守訓即訊問陳水扁身體如何,陳水扁勉強擠出笑容,回答“昨天沒睡好,會喘”。

  而根據臺灣媒體觀察,陳水扁似乎一直點頭有如在打瞌睡,陳水扁昨天在法庭待了大約11個小時,返回看守所時已經超過晚間盥洗時間,今天頭髮淩亂、一臉憔悴。

  昨天陳水扁施展大爆料戰術,左批打李登輝收受獻金,右打馬英九與藝人有親密光碟,他的委任律師也施展拖字訣。而今天上午看來虛弱的陳水扁尚未滔滔不絕,律師團則火力全開,主張臺檢方特偵組偵訊筆錄無效,包括陳水扁、吳淑珍、蔡家三姐妹、辜成允、辜仲諒、李界木、郭銓慶等18人、17項供述無證據力。

  律師團並準備了146頁的資料,火力全開,律師團認為,陳水扁的供詞僅是單純陳述,並非自白,他也沒承認犯罪事實,吳淑珍在法庭外供述,特偵組也沒讓陳水扁和妻子吳淑珍對質,檢方不能以傳聞證據當證據;辜仲諒更是和特偵談條件,供詞怎具證據力?

  陳水扁的律師團認為,只有“自白”才有證據力,但是18人在特偵組的供述,只是敘述傳聞,僅是間接證據,且部分被告在羈押期間接受訊問,也有脅迫之嫌,此部分的證詞應屬無效。對此,審判長蔡守訓將做出裁決。(高大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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