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網2月19日消息 據臺“中央社”報道,原陳水扁辦公室出納陳鎮慧今天當庭就“機要費案”相關犯罪事實全數認罪。相較于陳水扁,陳鎮慧的認罪將對吳淑珍、馬永成、林德訓3人最為不利。
據臺媒報道,陳鎮慧今天在法庭上,對於臺檢方檢察官起訴她在陳水扁“機要費案”中涉及貪污、洗錢,以及在吳淑珍涉及的“機要費案”中被控偽造文書、偽證罪等犯罪事實,全數認罪。
陳鎮慧不僅承認在“機要費案”中,有部分“機要費”用於私人開銷,坦承“機要費”有公款私用的問題,還供出相關核銷過程都經過時任陳水扁辦公室主任的馬永成、林德訓簽核後,才將錢送進陳水扁官邸,也讓馬永成與林德訓難以脫罪。
陳鎮慧還當庭表示,她曾聽林德訓的秘書陳慧雯説,相關單據已經在搬出陳水扁辦公室前,由林德訓指示“不用留”,因此聽説很多單據已被銷毀。這讓林德訓可能背上湮滅證物的罪嫌。
雖然日前馬永成出庭時辯稱,犒賞員工名冊是由陳鎮慧領出供陳水扁使用,自己未經手,但陳鎮慧今天卻表示,犒賞名單與清冊都是馬永成所擬,馬永成也曾經與吳淑珍通電話討論要如何進行,馬、林與吳淑珍也都曾經向她要過辦公室員工的薪資清單。陳鎮慧的證詞形同指證吳、馬、林共同擬定不實清冊詐領“機要費”。
陳鎮慧的供詞,推翻吳淑珍當初出庭時表示她不管請領“機要費”的説詞,也直指吳淑珍的角色也不再是所謂“只有蒐集發票”。
至於陳水扁在“機要費案”中,因他全用於所謂“機密外交”的辯詞均已被臺檢方檢察官戳破,且至今交代不出“機要費”流向。所以無論陳鎮慧認罪與否,都無法幫陳水扁脫身,但反觀吳淑珍、馬永成、林德訓要在“機要費案”脫身,勢必因陳鎮慧的認罪而比先前更加困難。(沈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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