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薦標簽:兩會領導人商談 | 經貿文化論壇 | 直擊海峽論壇 | 建黨91週年
您的位置:台灣網  >   新聞中心  >   本網快訊  >   正文

扁案關鍵人物黃芳彥今未到案 臺檢方稱將擇日再傳

2009年02月13日 21:38 來源: 字號:       轉發 列印

  台灣網2月13日消息 據臺“中央社”報道,臺檢方特偵組偵辦扁家洗錢案,今天第2度傳喚前臺灣新光醫院副院長黃芳彥説明,但黃芳彥仍未到案。臺檢方特偵組主任陳雲南指出,黃芳彥以辦理移居島外的手續為由向臺檢方請假,未來將再度傳喚。

  據臺媒報道,臺檢方特偵組去年12月16日搜索黃芳彥住處、辦公室及銀行保險箱,查扣1000多萬元(新台幣 下同)現金。不過,黃芳彥早在11月3日已向新光醫院請假赴美,今年1月間向新光醫院請辭副院長職務,滯美不歸。

  另外,臺檢方特偵組于去年11月間傳喚多位證人後,發現黃芳彥曾介入臺灣企業向扁家匯款案,並涉嫌協助扁家處理數千萬元款項,懷疑黃芳彥在扁家弊案中的角色並不單純,希望他返臺對此説明。

  臺檢方特偵組去年12月間首度發出傳票,要求黃芳彥於今年1月22日到案説明,但黃芳彥並未到案,也未請假。臺檢方特偵組隨後再度發出傳票,要求黃芳彥於今天上午到案,不過,黃芳彥日前寄發請假單,向檢方請假。

  陳雲南表示,黃芳彥在假單中提到他目前要移居島外,正在辦理相關手續,不過黃芳彥沒有提及移居至何處。由於黃芳彥目前仍為證人,臺檢方檢察官認為他有正當的請假理由,將擇日再傳。

  陳雲南還表示,證人改列被告須有具體的犯罪事實,黃芳彥目前仍為證人,臺檢方檢察官正對他是否涉及犯罪進行了解,未來若無法傳喚到案,將會依臺灣的相關規定做適當處理。(沈鵬)

  

:
    關於我們 | 本網動態 | 轉載申請 | 投稿郵箱 | 聯繫我們 | 版權申明 | 法律顧問
    京ICP證130248號 京公網安備110102003391
    網路傳播視聽節目許可證0107219號
    台灣網版權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