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網2月4日消息 據臺灣“中央社”報道,臺當局經濟主管部門下屬投資審議委員會表示,去年8月臺當局鬆綁企業赴大陸投資金額上限以來,迄今累計已有77家廠商提出赴大陸投(增)資申請。
臺當局鬆綁企業赴大陸投資金額上限,由公司凈值40%放寬為60%,自去年8月1日起正式施行。投審會執行秘書范良棟今天表示,投資金額上限鬆綁解決了超限或瀕臨上限問題,讓企業資金運用更具彈性。
他説,迄今已有7家原屬超限、53家瀕臨上限廠商,依鬆綁後的新規定,申請赴大陸投(增)資;並有17家廠商,利用在臺設立營運總部,登陸投資金額不受限的規定,申請登陸投資。
依上市、上櫃公司填報2008年第三季度凈值及對大陸累計投資金額計算,舊制超限、瀕臨上限、無超限問題企業分別有76、153、682家;鬆綁後則分別有15、10、886家。
另外,臺當局去年同時實施企業赴大陸投資審查便捷化措施,由最低級距20萬美元以下案件事前申報,改為最低級距100萬美元以下于投資後6個月內申報。
投審會指出,這項措施去年8月1日施行以來,計受理31件投資金額在100萬美元以下、投資後6個月內申報的案件,需經專案審查的件數大幅減少50%。(高大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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