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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檢方查二次金改 發現企業“錢”進扁家逾50億

2008年12月24日 12:16 來源: 字號:       轉發 列印

  台灣網12月24日消息 據臺灣“中國時報”報道,臺檢方特偵組追查陳水扁任內“二次金改”中企業主和陳水扁家之間的關係,據臺媒了解,檢方已勾稽出高達50億元(新台幣,下同)以上的金流圖;最近已經陸續以證人身份,傳喚與扁家有資金往來的金控公司及企業等財務或會計主管共10多人。

  報道稱,臺特偵組偵辦“二次金改”及企業賄款弊案的腳步,並未因一再抗告而停止。臺特偵組從上周起陸續傳喚10多名證人,他們多半是島內金控公司或企業等財務及會計主管,協助特偵組厘清匯款扁家的資金來源及流向。

  臺特偵組發現,有5家金控公司及多家企業人士,在“二次金改”及官方標案的敏感時間,以匯款或搬運現金方式“錢”進扁家;初步清查,往來的金流超過50億,相較于第一波偵結扁家四大弊案時查出企業與金控匯款的10多億,暴增約5倍。辦案人員不禁咋舌並形容,不法所得“有過之而無不及”,超乎外界想像。

  臺特偵組追查金控業者“進貢”陳水扁夫婦不法情事,相關企業財務及會計人員到案説明時均證稱係在企業高層指示下,匯款到指定賬戶內或提領鉅額現金搬到陳水扁寓所或“保險室”,但當初並不知賬戶是陳水扁家人頭戶,也不清楚匯款用意。

  據臺媒了解,特偵組曾多次傳喚5家金控及特定企業高層,但他們為規避行賄罪責,不是辯稱係“政治獻金”,就是以土地開發或房地産仲介佣金名義脫罪,矢口否認有任何行賄對價關係。

  不過,特偵組發現,涉案金控公司“錢”進扁家的時間點,均在備受爭議的“二次金改”“以小並大”期間,以千億資産併吞上萬億的公營行庫,或在爭奪大型金控董座的敏感時機,與選舉毫無關聯,稱不上所謂的“政治獻金”,甚至有的業主為了討好扁家,還幫吳淑珍洗錢。

  辦案人員私下表示,部分金控業者雖先掏腰包“進貢”扁家,事後卻“拿下”上萬億公有資産,形同以公有財産並拿納稅人的錢討好扁家。辦案人員甚至以“希望將這些金控業者打回原形”的重話,強調行徑惡劣至極,並認為辦扁家與讓金控業者定罪同樣重要。

  據臺媒了解,特偵組近日將再傳喚時任職掌金融並購的機關主管,從官方有無主導介入,乃至行政“協助”層面,追查“二次金改”弊端。(章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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