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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發放消費券資格放寬 預算將超過860億新台幣

2008年12月05日 23:41 來源: 字號:       轉發 列印

  台灣網12月5日消息 據臺灣媒體報道,臺行政主管部門8日將召開臨時會議討論“振興經濟消費券發放特別預算案”。由於消費券發放對象擴大,臺統計部門初步估計,預算規模將增加到860余億元(新台幣,下同)。

  報道稱,臺“立法院”今天三讀通過“振興經濟消費券發放特別條例草案”,明年3月底前出生的臺灣民眾都可領取,“條例”落日期限為明年9月30日。臺行政主管部門負責人劉兆玄今天下午表示,8日將召開臨時“院會”討論消費券預算,通過後,當天中午就可把“特別預算案”送交“立法院”。

  臺官員指出,臺統計部門負責編列“消費券發放特別預算案”,該部門負責人石素梅下午與部門官員研商修正最後預算金額後,趕著跑“公文程式”,以縮短各項作業準備時間;他強調,臺當局會努力與“立法院”溝通,達到消費券在農曆年前發放的目標。

  臺統計部門官員表示,由於消費券發放對象擴大,包括大陸配偶、受刑人、明年3月底前出生的新生兒等,約增加20萬餘人,因此消費券預算初估將從原定的829億元,增加到860余億元。

  他指出,消費券除每人發放3600元外,還有其他的行政及人事費用,包括印製廠印製費、全臺14000多個發券所的設置費及人員費、銀行查核作業的手續費等,分由“央行”、內政部門及財政部門向臺統計部門提出所需預算。(章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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