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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雲林檢察長表示 蘇治芬案下周可起訴

2008年11月06日 19:08 來源: 字號:       轉發 列印

  台灣網11月6日消息 據臺灣媒體報道,臺灣雲林縣長蘇治芬涉嫌璟美垃圾掩埋場行賄疑案被羈押,雲林地方檢查署檢察長劉家芳今天下午説,未傳即拘是依臺灣相關規定辦理,本週將偵訊雲林工策會總幹事陳勇兆,可望下周對全案起訴。

  據臺媒報道,臺灣雲林縣長蘇治芬11月4日由雲林地檢署拘提,訊問後聲請羈押,雲林地方法院雖裁定600萬元(新台幣)交保,但蘇治芬拒絕交保,雲林地院重新評議後裁定將其羈押。

  劉家芳指出,雲林地檢署選在清晨時刻進入蘇治芬住宅將其拘提,蘇治芬相當合作,禮貌請她上車且未上手銬,是為避免驚動媒體及民眾。全案從去年6月展開調查,今年7月收網,羈押中的明信營造公司董事長葉安耕已轉為污點證人,供出全部情節,臺檢方準備相當充分,在下周將對全案起訴。

  另據臺媒了解,劉家芳還強調,臺灣有些政治人物一旦掌握權柄,就違背對民眾的付托與承諾,為所欲為,當涉嫌不法時,則濫用民粹,聲稱遭受迫害,這種做法令人遺憾,這種不良風氣,應由臺灣民眾一起來扭轉。(沈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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