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薦標簽:兩會領導人商談 | 經貿文化論壇 | 直擊海峽論壇 | 建黨91週年
您的位置:台灣網  >   新聞中心  >   本網快訊  >   正文

臺一男子撞死人賠錢和解 6年後被判再賠死者前妻

2008年10月06日 13:47 來源: 字號:       轉發 列印

  台灣網10月6日消息 據臺灣媒體報道,臺灣屏東有位謝先生,6年前騎水上摩托車撞死一名男子,賠了310萬(新台幣,下同)給死者第三任妻子,沒想到現在死者第二任妻子帶著女兒,又向法院提出損害賠償要求,結果法院判賠120萬。

  報道稱,謝先生6年前騎水上摩托車撞死一名男子,當時已經賠了310萬達成和解,還被判刑6個月緩刑3年,沒想到現在對方又要他賠120萬。謝先生説:“跟(死者)第三任的妻子簽和解書,現在第二任妻子、女兒跟我要120萬。”

  原來這次上法院提出損害賠償的是死者第二任妻子所生的女兒,因為當時很少和父親連絡,直到去年才知道父親已經去世,卻又分不到和解金,才又告上法院。

  這讓謝先生感到很無奈,他説:“後面繼續有這種事發生,我哪賠得完啊,很無奈,大家都説好了,怎麼知道6年後來爭這一條。”

  現在法院判謝先生還要賠120萬給死者的女兒,6年前和解的案子現在又要花錢消災,這讓他覺得莫名其妙,他決定上訴到底。(高大林)

:
    關於我們 | 本網動態 | 轉載申請 | 投稿郵箱 | 聯繫我們 | 版權申明 | 法律顧問
    京ICP證130248號 京公網安備110102003391
    網路傳播視聽節目許可證0107219號
    台灣網版權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