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網9月14日消息 據臺灣媒體報道,臺前“調查局長”葉盛茂隱匿公文案,日前遭到臺檢方起訴,臺北地方法院將在明天首度開庭審理。不過由於起訴書中指出,葉盛茂隱匿陳水扁家庭島外洗錢情資的公文涉及“極機密”,因此法院也決定,明天將以秘密審理的方式,不開放旁聽。
據臺檢方調查,臺“調查局”收到陳水扁家庭島外洗錢情資之後,製成公文,交給葉盛茂,不過,葉盛茂卻説把公文正本交給陳水扁,造成公文遺失,因此,檢方在上個月底將葉盛茂依涉及隱匿公文罪提起公訴,具體求處2年6個月的刑期。
報道稱,全案移審法院之後,由法官曾正龍審理,不過,由於起訴書中指出,公文涉及極機密,因此,臺北地院行政庭長黃俊明表示,合議庭決定採取秘密審理的方式,防止泄密。
另外,合議庭指出,根據卷宗資料,無法看出當時核定“極機密”的理由,如果審理認定,這份公文符合“機密保護法”中的“極機密”,將可變更起訴法條,改為“泄漏交付機密罪”,葉盛茂的刑期,可能還會加重。(朱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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