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網8月26日消息 據臺灣媒體報道,臺當局稅務部門已經開始調查陳水扁家族島外銀行鉅款是否涉及偷漏“贈與稅”。臺當局稅務部門人員稱,二等親之內,只要完成“交付”,就是贈與,陳致中雖稱自己是人頭,但很明顯有贈與行為。而龐大的贈與金額,適用臺灣最高的50%稅率,外加稅金一倍的罰款,如果確定陳水扁家族海外鉅款涉及偷漏“贈與稅”,將全部被扣光。
據臺媒了解,雖然“人頭戶”未必真的拿得到錢,但從臺當局稅務部門的角度上將,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等二等親之間,只要完成資金“交付”的過程,就是贈與。對於陳水扁家族是否涉及“贈與稅”,臺當局稅務已經開始調查。雖然正式的調查結果還沒出爐,但有相關人士透露,陳致中已經表明是幫母親吳淑珍匯款,即事實上已經完成交付。按照臺灣相關規定,7億多元(新台幣 下同)的鉅款,扣除父母贈與的110萬元免稅額度之後,依然適用臺灣最高的50%稅率,另外因逃漏稅還要再處以一倍稅金的罰款。目前陳水扁家族島外帳戶已經曝光的金額全部都會扣光。
據臺媒報道,臺當局稅務部門人士指出,即使這些錢是陳水扁的競選結餘款,只要通過陳致中匯款,就屬於贈與,需要補交稅金與罰金。如果這些錢是陳水扁貪污所得,則將會全部被沒收,補交的“贈與稅”和罰金也將全部沒收,陳水扁家族同樣一毛錢也拿不到。
臺當局稅務部門人士還指出,按照臺相關規定,贈與是一種“無償”移轉,如果陳致中能夠證明是有償幫母親吳淑珍匯款,那麼還要看有償的“對價”關係是否合理,即使合理,陳致中也還需要繳個人所得稅。(沈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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