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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立委”顏清標發監服刑日期改為8月13日

2008年07月24日 06:53 來源: 字號:       轉發 列印

  台灣網7月24日消息 據臺灣媒體報道,原本昨天要發監服刑的臺中縣無黨聯盟“立委”顏清標,因病住院治療而請假,臺中地方法院檢察署指派檢察官探視了解後,決定將顏清標發監服刑日期改為8月13日。

  報道稱,臺中地檢署檢察官洪培根表示,臺檢方原本通知顏清標昨天上午10點半到地檢署報到併發監服刑,但顏清標日前因心臟疾病住進臺北榮總醫院,並委任律師向臺中地檢署請假。經臺中地檢署指派檢察官張溢金到醫院了解後,認為顏清標的請假理由應屬正當,所以同意其請假。

  洪培根指出,張溢金已詢問過醫生的意見,醫生建議顏清標住院二周及回診一次。另外,也對顏清標作訊問筆錄,同時帶顏清標的病歷資料回臺中地檢署研究。經研商,臺中地檢署決定接受醫生的建議,把發監服刑報到日期改定為8月13日。

  據臺媒了解,臺“立委”顏清標因在擔任臺中縣議會議長期間被控持有槍械、以及運用公費招待他人喝花酒被臺法院判刑11年,顏清標隨即提起上訴。臺“最高法院”駁回其因持有槍械被判刑部分的上訴,判決顏清標因持有槍械被判3年6個月定讞,貪污的部分則發回臺灣“高等法院”重審。(章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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