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網4月14日消息 據臺灣《中國時報》報道,眾所矚目的陳水扁“公務機要費案”,將在5月20日陳水扁卸任後,案情再掀高潮。有臺灣檢察系統人士認為,基於訴訟經濟、避免見解分歧,建議“解鈴還需繫鈴人”,“機要費案”的後續偵查工作,最好仍由原承辦檢察官陳瑞仁繼續完成。
不過,臺灣“最高檢察署檢察總長”陳聰明表示,他對陳瑞仁的能力相當肯定,但目前尚無找陳瑞仁回來接辦的計劃。他認為,陳瑞仁目前不是臺“最高檢”特偵組成員,若貿然找他歸建處理此案,恐遭流言非議,全案後續調查工作,將由現任特偵組成員“依法”處理。
外傳陳水扁5月20日一卸任,特偵組就立刻偵結起訴一事,陳聰明表示絕不可能。陳聰明強調,任何案件都須在完成“合法”傳喚等相關“法律程式”後,才能結案。
臺“最高檢”特偵組表示,陳水扁具有臺灣地區領導人身份,特偵組在5月20日之後,才能匯整當年“機要費案”封存資料,簽分“特偵”字調查,依被告身份傳訊陳水扁説明,“依法”陳水扁可以請律師辯護,充分行使防禦權。
當年臺“高檢署”查黑中心偵辦“機要費案”,依貪瀆罪嫌起訴陳水扁妻子吳淑珍等4人,起訴書並明確將陳水扁列為共犯,等候他卸任後再行追訴。
報道稱,有臺灣法界人士認為,為了避免出現見解歧異,影響臺檢方形象,建議“機要費案”,仍由原承辦檢察官陳瑞仁偵辦。而且,陳瑞仁因偵辦過“機要費案”,深知案情重點、卷證及偵查技巧,案子在他手上,應該可以“速偵速結”,不會因不同檢察官偵辦,又將案情重新調查一遍,以致浪費訴訟資源。
目前擔任臺“司法官訓練所教務組長”的陳瑞仁説,他已經離開“查黑中心”,也不是“特偵組”成員。當年偵辦的團隊中,目前還有檢察官周士榆留在特偵組,周士榆對於案情也很熟悉,並不是非得他回去辦不可。陳瑞仁表示,事實上,“機要費案”的案情輪廓很簡單、犯罪事實很單純,他不認為交給不同人辦,會出現見解不一情形,但需注意的是日後律師的訴訟策略。(高大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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