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網4月11日消息 針對外界關注的臺電人事案,臺北地檢署9日分案偵辦後立即展開約談動作,並於昨天下午傳喚臺當局“經濟部長”陳瑞隆到案,説明臺電副總案推薦經過。
據臺灣“中央社”報道,臺北地檢署將臺電人事案分案後,檢察官于當天(9日)立即傳喚臺電董事姚江臨、臺電董事長陳貴明、勞工董事吳振臺、人力資源處經理許芳玲、北北區營業處副處長邱仁德及黃傅源辦公室鄒姓女職員等6人到案。
臺北檢方昨天(10日)上午又傳喚了黃傅源、臺電總工會人員練瑞愷、姚江臨辦公室丘姓、高姓兩位秘書及東興工程公司主管蔡崇發等5人到案,並於下午傳喚臺當局“經濟部長”陳瑞隆等人説明。陳瑞隆本人也表示,由於臺當局“經濟部”已移送調查報告給檢方,他是以證人身份應訊,説明事情原委。
臺北檢方表示,本案目前偵辦方向包括李慶華所指涉黃傅源以新台幣2000萬元鉅資買官、姚江臨指控黃傅源以饋贈禮品、現金買官及黃傅源控告李慶華、姚江臨、陳貴明等人誹謗三大部分,目前掌握相關通聯記錄及監視器翻拍照片。
檢方初步查證,李慶華指控2000萬元買官部分可能是誤傳,至於送禮部分,經比對照片及訊問相關人後,認定確有此事,至於動機為何還必須進一步調查。
此外,陳瑞隆9日在臺“立法院”面對“立委”質詢時指出,黃傅源人事案是臺當局“行政院秘書長”陳景峻推薦,對於檢方是否傳喚陳景峻説明,臺檢方不願表示任何意見。(章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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