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網4月11日消息 臺南縣議會議長吳健保因賭博案被判刑5個月,得易科罰金。不料,當他昨天輕裝簡從前往臺南地檢署繳納罰金時,執行科檢察官張婉寧卻認為不能易科罰金,當場將他收監入獄服刑,讓吳健保一臉錯愕,成為臺司法史上罕見案例。
據臺“中時電子報”報道,臺南地檢署檢察官張婉寧認為,吳健保先後於2004年及2005年春節期間,在他的議員服務處後面鐵皮屋、保安工業區産業道路養鵝場旁農舍、嘉南藥理科技大學對面鐵皮屋等處,經營百家樂、麻將及天九牌職業賭場。並於2004年農春節期間,聚集當時臺南縣議會副議長郭秀珠等人前往賭博,讓郭秀珠在10多天內輸了8000多萬元(新台幣 下同),足見他所經營賭場輸贏極大獲利豐厚。
張婉寧認為,如果僅以銀元300元,即新台幣900元折算一天,換算吳健保被判有期徒刑5個月,易科罰金只有區區13.7萬元,顯然與他經營賭場利潤相差甚巨,對被告不具任何懲戒作用,難收矯正目的。
張婉寧還表示,吳健保身為臺南縣議會議長,言行舉止對地方政治風氣、社會教化均具有指標性意義,自應以高道德標準視之。但他未能以身作則為社會展示正當典範,反而貪圖暴利經營賭場,甚至與當時副議長郭秀珠對賭,嚴重敗壞社會風氣。加上犯後推諉卸責,毫無悔改之意,如果不執行所宣判之刑,實難以維持秩序。經簽呈檢察長蔡瑞宗批示核準後,才將他收監執行。
昨天上午,執行檢察官張婉寧依法傳喚到案執行時,吳健保還一身便服,僅帶著律師及隨護準備聲請易科罰金。不料,卻換來入獄服刑的結果,讓他相當錯愕,但也只能默默接受事實。(沈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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