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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滿酒後駕車處分不公 臺軍上士告贏"空軍司令部"

2008年04月01日 17:42 來源: 字號:       轉發 列印

  台灣網4月1日消息 據臺灣TVBS報道,5年前,臺軍一名空軍上士在金門酒駕撞倒民宅圍墻,不但被記兩大過,還勒令退伍,但同年有一名上校也是酒駕,還當街胡鬧,卻只被記一支大過,該上士不服氣,行政訴訟告空軍,最後法官認為臺軍確實大小眼,判臺軍敗訴,要重新處分。

  報道稱,聽到法院判決勝訴,前空軍上士劉大方眉開眼笑,因為5年前“空軍司令部”處分不公,如今法院替他討回公道。劉大方初中畢業就考上空軍學校,5年前在金門空勤隊服役時,酒駕撞上民宅圍墻,雖然劉大方在肇事隔天,就和民眾和解,但“空軍司令部”認為,劉大方“敗壞軍紀”,將他記兩支大過,還勒令退伍。

  如此重的處罰,讓劉大方很不滿,因為同年4月,臺軍“最高軍事法院庭長”、官階上校的湯光隆,也是酒駕撞上計程車還借酒裝瘋,態度很差,卻只被記一支大過。劉大方於是打起行政訴訟為自己爭取權益,最後法院認為臺軍確實不公,裁定要重新處分。

  對此,臺軍軍事發言人池玉蘭説:“他們還沒收到判決主文,收到以後,他們會依法辦理,他們還會研究是不是還要再提上訴,他們還在通盤研究當中。”雖然劉大方酒駕有錯在先,但法院認為“空軍司令部”判決可議,也創下小士官告倒“空軍司令部”的罕見案例。(高大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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