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鐽震公司成立背景動機不單純 臺檢方密切了解

2008年02月19日 15:39 來源: 字號:       轉發 列印


  國民黨“立法院”黨團書記長郭素春(左二)、“立委”費鴻泰(右二)等上午舉行記者會,質疑臺當局“國防部”投資鐽震公司過程疑點重重。 (臺灣《聯合晚報》圖片)

  台灣網2月19日消息 針對陳水扁當局通過民進黨大老吳乃仁等人籌設鐽震軍火公司引發政壇軒然大波,臺灣“最高檢察署”特偵組認為有深入了解必要,已注意案情發展并剪報留作參考,如發覺有犯罪嫌疑,即會分案偵辦。

  據臺灣《聯合晚報》報道,“特偵組”分析,鐽震(“Taiwan Goal”)公司雖是民間公司,但是公司登記營業項目囊括所有軍購項目,隱含龐大商機,以過去偵辦軍購案的經驗顯示,軍購案動輒有億計的回扣行情,有關人士可能觸犯“貪污治罪條例”、“洗錢防制法”等犯罪行為。

  臺“特偵組”發言人陳雲南今天上午指出,目前已有檢方人員正在蒐集相關資料,一旦查出有犯罪嫌疑,隨即會依職掌分案偵辦。

  臺檢方指出,選前籌設軍火公司時機非常敏感,並認為一般民間公司組成實務上,出錢多的即應掌握經營實權,數據顯示臺當局“國防部”出資45%,理論上可以安排退休臺軍將領以民間人士身份爭取董事長職務,卻拱手將董事長讓給沒出錢的吳乃仁,內情不單純。

  臺灣鐽震公司于1月28日登記成立公司,董事長吳乃仁日前發佈聲明,指在新任臺灣地區領導人就職前來不及簽訂任何軍購合約,且公司成立宗指是“希望建構軍事工業合作的平臺”。但臺檢方認為,軍購案不會由少數人分享利益,正密切了解公司成立的背景及動機。(雲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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