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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産申報因人而異 臺選舉機構矛盾説法令馬營錯愕

2008年02月05日 06:51 來源: 字號:       轉發 列印

  台灣網2月5日消息 據臺東森新聞網報道,臺“中選會”4日開放查閱臺灣地區領導人選舉正副參選人財産申報資料,國民黨參選人馬英九在申報資料中詳列募款所得,民進黨參選人謝長廷則沒有申報。馬陣營指出,當初是“中選會”官員要馬陣營“最好還是填”,但“中選會”則在4日表示政治獻金依法不一定要申報,令馬陣營十分錯愕。

  據報道,馬英九在申報資料備註欄註明,從2007年6月8日馬英九、蕭萬長設立選舉競選募款賬戶,到今年1月23日為止,目前賬戶餘額為新台幣50872212元,但謝長廷的財産申報並未加注競選募款。對此,謝陣營發言人鄭文燦4日表示,謝長廷的作法是將公款和私款賬戶分開,募款所得因為屬於“公款”,所以並未列入個人財産申報資料。

  臺“中選會”秘書長鄧天佑也做出響應,表示候選人接受政治獻金是依據“政治獻金法”,而不是“選罷法”,因此應不在此次參選人財産申報資料範圍中,但因為馬英九提供,“中選會”就公開提供閱覽。至於謝陣營表示募款是屬於“公款”,不需在個人財産申報中公佈,鄧天佑表示,政治捐款是屬於公款或是私款,並非“中選會”可以認定的,“中選會”接受馬蕭的財産申報,只是純粹將數據公佈。

  但馬陣營對此指出,當初雖然是馬陣營主動詢問要不要申報募款金額,但“中選會”官員要馬陣營“最好還是填”,如今卻又聲稱“依法不需申報”,前後説法不一讓馬陣營感到非常錯愕。(趙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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