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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選舉機構:三政黨可推"大選"候選人 26至30日登記

2008年01月22日 20:20 來源: 字號:       轉發 列印

  台灣網1月22日消息 據臺灣“中央社”報道,臺當局“中選會”今天公告臺灣地區第12任正副領導人選舉候選人登記期限與應繳納的保證金額等事項。候選人登記自1月26日起至1月30日止,每一組候選人應繳納保證金為1500萬元(新台幣,下同)。

  “中選會”今天表示,臺灣地區第12任正副領導人選舉可推薦候選人的政黨有3個,分別是國民黨、民進黨與親民黨。

  公告指出,申請臺灣地區第12任正副領導人候選人登記的期間是自1月26日起到1月30日止,每日上午8時到12時,下午1時30分到5時30分,受理地點在臺當局“中央聯合辦公大樓”3樓“中選會”櫃檯。

  候選人應繳納各種書面資料包括候選人登記申請書、每一候選人登記申請調查表、每一候選人最近3個月內戶籍謄本及身份證、每一候選人2寸黑白相片、每一候選人刊登選舉公報的個人資料、政黨推薦書或完成聯署證明書等。

  公告指出,每一組候選人應繳納的保證金為1500萬元,保證金以現金、金融機構簽發的本票、保付支票或郵局劃撥支票為限。

  公告並指出,申請登記的候選人應依“公職人員財産申報法”填妥申報表,在向“中選會”申請登記時提出。(高大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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