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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喝多罰少”爭議 臺“修法”全面提高酒駕罰鍰

2007年12月19日 08:25 來源: 字號:       轉發 列印

  台灣網12月19日消息 據臺媒報道,有鋻於島內酒駕問題日益嚴重、現況卻出現“喝越多罰越少”的爭議,臺“立法院院會”昨天三讀通過“刑法”與“陸海空軍刑法”條文修正草案,大幅提高酒駕罰鍰;一般民眾從現行的最高3萬元(新台幣,下同)提高至15萬元,現役軍人則從最高10萬元提高至20萬元。

  據報道,按照臺灣現行的“法規”,酒測值在0.25至0.55之間,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最高可處6萬元罰鍰,但如酒駕超過0.55以上,依“刑法”論處,最高卻只有3萬元,明顯發生“喝越多罰越少”的不合理現象。

 

  有鋻於此,臺“立法院院會”昨天三讀通過了“刑法第一百八十五條之三條”,大幅提高違規酒駕者罰鍰,由3萬元以下,提高至15萬元以下。

  “新法”並增加了法官的裁量權,讓法官可以運用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之外,還可再加罰金,盼提高懲罰的刑度,來嚇阻酒駕者。

  另外,“陸海空軍刑法第五十四條”也配合修法,將現役軍人違規酒駕者,罰鍰由10萬元以下,提高至20萬元以下;另致人于死者,可處一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   (趙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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