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薦標簽:兩會領導人商談 | 經貿文化論壇 | 直擊海峽論壇 | 建黨91週年
您的位置:台灣網  >   新聞中心  >   本網快訊  >   正文

臺北故宮弊案單獨傳喚被告 建築師幕後黑手待追查

2007年10月13日 07:22 來源: 字號:       轉發 列印

  台灣網10月13日消息 據臺“中央社”報道,臺北故宮工程弊案昨天下午在士林地方法院開庭,羅興華建築師被以違反“貪污治罪條例”起訴,但他否認浮報設計監造費用。報道指出,羅興華是法院單獨傳喚的第一個被告,在弊案當中,他的角色輕重有待抽絲剝繭,幕後的的黑手才是檢方追查的重點。  

  據報道,士林地檢署調查臺北故宮工程弊案,全案牽涉金額高達新台幣7億4600萬元,8月22日偵結起訴,15名被告中,包括前主秘薛飛源、前器物處長嵇若昕都遭檢方求刑18年;前“故宮院長”石守謙、工程承辦人蕭志明、建築師羅興華等4人則被求刑15年。

 

  臺北故宮弊案的證據一共有10箱,但目前仍都在臺“調查局”臺北市調處木柵辦公室,10月17日會送到法院。士林地方法院合議庭排定昨天起一連10周、每星期一次的準備程式庭庭訊時間。昨天由受命法官許辰舟在刑六庭開庭審理,羅興華則聲請石守謙、薛飛源、承辦人孫兆鳳等10人作證,證明他沒有浮報建築設計、監造費用。

  辯方認為,羅興華不是公務員,所以不能以“貪污治罪條例”相繩,先期規劃、綜合規劃、設計、監造過程,依照規定報價,也沒有“小標綁大標”,所以不存在圖利的行為。由於辯方否定檢方證據清單上的多數證據證據力,公訴檢察官反擊指出,若要如此,則要傳喚證據清單上所列的40余人出庭作證。

  臺北故宮改擴建工程是臺北故宮前“院長”杜正勝時主持的擴建大案,從2000年開始規劃,2004年7月動工。檢方起訴弊案過程,包含招標流標、議價、排除其他建築師競爭機會、涉嫌浮報設計費等。(趙靜)

相關閱讀:

[ 責任編輯:趙靜 ]

:
    關於我們 | 本網動態 | 轉載申請 | 投稿郵箱 | 聯繫我們 | 版權申明 | 法律顧問
    京ICP證130248號 京公網安備110102003391
    網路傳播視聽節目許可證0107219號
    台灣網版權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