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報道,臺當局“教育部部務會議”昨天通過“香港澳門居民來臺就學辦法修正草案”,草案將循行政程式送臺當局“陸委會”委員會議審議報“行政院”核定後公佈實施。
此次的修正重點包括將放寬港澳居民來臺就學身份認定,由原需要連續在港澳居留8年縮到6年,但申請分發大學醫學、牙醫及中醫學系者,仍維持原有8年之規定。
草案並放寬港澳學生在臺就學初中的升學優待,對經臺當局主管教育行政機關分發就讀的港澳居民,于初級中學畢業後,得申請免試分發就讀高級中等學校、五年制專科學校或大學附設的五年制專科部,但公立高級中學以華僑高中為限。另外在港澳大學畢業者,及在臺大學畢業港澳學生離開臺灣兩年後,得于港澳以申請方式來臺就讀研究所。
臺當局“教育部大陸小組”指出,目前來臺就讀大學及華僑高中的學生約有1千多人,這次再放寬研究所部分,預估可再吸引100多名港澳生選擇來臺就讀。(趙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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