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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東森弊案”多人遭起訴 王令麟被求刑28年

2007年08月13日 15:11 來源: 字號:       轉發 列印

  台灣網8月13日消息 據臺媒報道,臺北地檢署經過一個多月的偵辦,今天下午將對“東森弊案”偵結起訴,東森集團總裁王令麟將被求刑28年。

  臺北地檢署經過密集傳喚偵辦,查出東森集團總裁王令麟等人涉嫌掏空集團資産,以及背信罪、違反“證交法”罪等,不法犯罪金額高達412億元(新台幣,下同)。臺北檢方今天下午將以背信罪等罪名起訴王令麟等42人,並請求法院判處王令麟28年重刑,並科罰金10億元。

  另外,東森慈善基金會董事長、王令麟妻子蔡雪卿(蔡咪咪)被檢方依違反“證交法”、背信罪起訴,具體求刑10年。

  東森媒體財務副總童家慶與東森電視總經理張樹森均被依背信罪起訴;童家慶被具體求刑16年、張樹森被具體求刑1年。

  據報道,檢調偵辦出東森集團所涉案件包括臺北市政府辦理“小巨蛋”體育場招標過程涉貪瀆案、東森媒體出售南港園區土地給友聯産險涉背信案、亞太固網出售纜線數據機涉背信案與“中華商業銀行”融資給東森集團涉背信等案。

  臺北地檢署6月14日起展開大舉搜索、約談行動,東森集團總裁王令麟迄今仍被羈押禁見。(易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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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責任編輯:田雲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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