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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快男”楊宗緯參與反性侵活動 折抵義務勞動

2007年07月10日 06:45 來源: 字號:       轉發 列印

  台灣網7月10日消息 據臺媒報道,臺北地檢署11日上午將舉辦“反性侵、反虐待、反人口販運”倡導活動,將排定藝人楊宗緯參加倡導記者會,並與婦幼保護志工搭乘倡導公交車,前往臺北市西門町商圈發放書籤,折抵因“偽造文書案”被處以60小時的義務勞動。

     該項活動是由臺北地檢署聯合“臺灣終止童妓協會”、“臺北市保護志工協進會”、“犯罪被害人保護協會”臺北分會與“臺灣更生保護會”臺北分會等單位共同策劃舉辦,所需經費均來自犯罪被告所支付的緩起訴處分金。

     據臺當局“法務部”統計,每年都有上千人因違反“兒童及少年性交易防制條例”被起訴,今年1月至5月就有448人遭臺檢方起訴,較去年同期成長45.5%;今年1月至6月因家暴案起訴210件、243人;人口販運案件起訴73件、286人。

     臺北地檢署指出,為喚醒民眾對兒少性交易、家庭暴力與人口販運等問題的關心與重視,建立正確法治觀念,本週三率先發起“反性侵、反虐待、反人口販運”倡導活動,讓原本屬於歡笑與夢想的童顏不再失色。

     臺北地檢署表示,活動將在11日上午10時于臺北市博愛路臺北地檢署門口舉行,首先由臺北地檢署婦幼保護專組主任檢察官孫冀薇分享工作經驗,秘密基地樂團將在現場即興表演;檢察長王添盛隨即帶領楊宗緯與婦幼保護志工同聲向嫖客嗆聲,並舉行廣告揭牌儀式。楊宗緯與婦幼保護志工在儀式結束後將一起搭乘倡導公交車,前往西門町商圈發放倡導書籤,折抵因“偽造文書案”被處分的義務勞動時數。

     楊宗緯在去年12月間,在臺中市中港路廣三崇光百貨公司現場報名參加“超級星光大道”電視節目歌唱比賽初選,在初選入圍參賽者基本資料上謊報出生年齡,遭檢察官依“偽造文書罪”予緩起訴處分。

     根據臺北地檢署的緩起訴處分書,楊宗緯緩起訴期間為1年,得寫500字以上的悔過書,並於緩起訴處分確定日起,到緩起訴期間屆滿日前2個月期間內,向指定的公益團體、地方自治團體或小區提供60小時的義務勞動。(季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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