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華視報道畫面
台灣網5月23日消息 據臺媒報道,今年初震驚島內的衛豐保全運鈔車監守自盜案,昨天由臺北地檢署偵查終結,李漢揚與其弟弟李金瓚等16人被提起公訴,李漢揚兄弟被求處8年半有期徒刑。
據報道,臺檢方的調查指出,被告李漢揚從2002年9月就在衛豐保全擔任護運員,2004年11月開始調整擔任護運駕駛。2006年12月間,他發現衛豐保全公司管理鬆散,內控不嚴,加上和弟弟李金瓚兩人經濟狀況不佳等原因,於是就涉嫌夥同其他共犯,利用自己擔任運鈔車駕駛之便,將運鈔車上的5600萬(新台幣,下同)現金據為己有,再將取得贓款分別隱匿之後,分批洗錢轉出。案件爆發後,李漢揚前往大陸,最後和弟弟李金瓚被依照金門協議遣返回臺。
幾經追查,臺檢警共追回1000多萬,並且決定將李漢揚等16名被告起訴。其中,除了兩名願意交回贓款的被告,檢方認為他們並沒有前科記錄,希望法院予以緩刑宣告之外,其他14名被告都分別被檢方求處5年半到8年半不等有期徒刑。其中,李漢揚、李金瓚等6名被告,檢方認為他們為了謀個人私利而犯案,因此向法院求處8年6個月有期徒刑。(趙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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