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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媒:馬英九昨主動赴檢方説明“特別費”案

2007年02月08日 07:42 來源: 字號:       轉發 列印

  台灣網2月8日消息 據臺灣《聯合報》報道,國民黨主席馬英九的臺北市長“特別費”案即將偵結,昨天他主動到臺灣“高檢署查黑中心”補充説明。馬英九強調,他主觀上認為,不用單據核銷、匯入賬戶的一半“特別費”,屬於薪資的一部分,他沒有違規。

  對於外傳臺檢方將依貪污罪嫌起訴馬英九,承辦檢察官侯寬仁昨天利用庭訊空檔,當面向馬英九表示,檢方以平常心看待該案,一切都依“法律”、證據,心證尚未確定。外傳的起訴時程、起訴書已在高層桌上等,“都是亂猜”。

  據指出,臺檢方清查後對馬英九與太太周美青賬戶裏的資金流向,都已查得相當清楚。馬英九昨天向檢方強調,如果他真有侵佔公款的意思,不會笨得將錢直接匯入自己賬戶,還直接轉入太太賬戶,留下資金往來的明確證據。

  近來島內政壇盛傳馬英九將因“特別費”案被起訴,甚至言之鑿鑿,“預告”起訴日為本月9日,甚至説起訴書已放在陳水扁桌上“呈閱”等;各方版本雖然不完全一致,但幾乎都“鐵口直斷”案子的偵查結果對馬英九不利。

  馬英九飽受困擾,日前具狀向臺“查黑中心”檢察官侯寬仁聲請到案補充説明。雙方敲定時間後,選在昨天上午一大早,避開記者,馬英九由律師陪同赴“查黑中心”説明。

  馬英九強調,不需單據核銷的“特別費”,是依臺當局“行政院主計處”的規定辦理,才匯入私人賬戶;依他的認知,這是薪資的一部分,他沒有貪污的意圖。

  臺檢方昨天提示多張發票,要求馬英九確認是否為他公務上使用。馬向檢方表示,由於時間久遠,加上辦公室的公款支出、使用,只須辦公室主任批核,他對這些金錢使用並不清楚。

  報道説,馬英九“特別費”案偵查已到尾聲,檢方近來陸續傳喚臺北市政府相關人員,近日可望結案。臺檢方強調,馬英九和余文的涉案部分會一併處理,不會切割。 (雲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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