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獲判12年 陳水扁親信陳哲男聲明無法接受要上訴

2006年12月14日 09:58 來源: 字號:       轉發 列印

  

陳哲男因涉“司法黃牛案”一審被判處12年監禁

  台灣網12月14日消息  據臺媒報道,涉及多宗弊案的陳水扁親信、其辦公室前“副秘書長”陳哲男涉嫌扮演“司法黃牛”及利用內幕消息炒股案,昨天依島內“貪污治罪條例”被判處12年有期徒刑。對此,陳哲男發表書面聲明,表示尊重“司法”,不過對於一審的判決無法接受,他將提起上訴。

  據報道,陳哲男本人昨天下午並未親自到庭聆判,而是由其女兒前往聽取判決結果,獲知父親被判處12年重刑,陳哲男的女兒不發一語,快速離開法院。針對此案,陳哲男隨即發表書面聲明指出,他已在庭上再三陳訴,強調案情涉及的款項確為“政治獻金”,並無不法,並非如前新偕中董事長梁柏熏所言的借貸關係,他澄清未利用職務牟取“不法利益”。

  陳哲男錶示,案情在進入審判程式前,審判長曾當庭告知被告及律師,喻知此案就“普通詐欺”進行辯論,但最後卻是以“職務詐欺”判刑,他對此感到錯愕與不解,對判決結果無法接受;將在收到判決書後,與委任律師商議,提起上訴。(周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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