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網6月6日消息 臺灣海基會副董事長張俊宏涉嫌在擔任臺灣“全民電通公司”董事長任內掏空公司資産,臺北地檢署6日偵查終結,並對張俊宏等14人提起公訴,其中,張俊宏被臺檢方向法字具體求刑7年。海基會得悉後發表聲明表示,將對張俊宏進行“妥適處理”。
據臺媒報道,張俊宏在擔任臺灣“全民電通公司”董事長任內,涉嫌和同居女友林慧貞掏空公司資産,從中獲利1億5千多萬(新台幣,下同)。臺北地檢署6日偵查終結,依涉背信、觸犯“商業會計法”和“證券交易法”等罪,對張俊宏等14人提起公訴,其中張俊宏被求處7年有期徒刑、林慧貞則被求刑6年。
報道稱,臺檢方調查指出,1994年間,臺灣開放第四家無線電視臺,後來島內民間公司和“全民電通”合資的“民間全民電視公司”獲准成立,而在“全民電通公司”部分,張俊宏等人對外募資30億元成立“全民電通”後,只將10億元入股“民視”,其餘20億元則拿來投資及買地、買房。
檢方認為,張俊宏為“全民電通”負責人,卻以種種手法欺瞞董、監事和股東,將公司資金挪用來投資高風險或不利於“全民電通”的轉投資,導致20億資金虧空近8成,還從中獲利1億5千多萬,而張俊宏和共同涉案的同居女友林慧貞在事發後則試圖狡辯、毫無悔意,對此,檢方除決定對兩人提起公訴外,更分別對張俊宏與林慧貞分別求處7年和6年刑責。
另據臺媒報道稱,海基會今天發表聲明指出,張俊宏涉嫌“全民電通公司掏空案”,被檢方起訴一事,海基會獲知相關訊息後相當驚訝,但絕對尊重司法調查;張俊宏涉案內容與海基會業務無關。海基會表示,將儘快與張俊宏取得聯繫,了解相關情況後做出“妥適處理”。(雲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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