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薦標簽:兩會領導人商談 | 經貿文化論壇 | 直擊海峽論壇 | 建黨91週年
您的位置:台灣網  >   新聞中心  >   本網快訊  >   正文

臺灣東森S臺 今晨在臺“新聞局”強力鐵腕下消失

2005年08月03日 11:21 來源: 字號:       轉發 列印

  台灣網8月3日消息 綜合臺媒消息,今日淩晨零點,臺灣7家被臺“新聞局”勒令停播的電視臺正式走入歷史。其中,東森S臺雖然聲請暫停處分,不過最後關頭,全體員工還是在臺長李惠惠的帶領下,含淚與觀眾道別。

  擁抱、道別,距離8月3日停播時刻只剩4分03秒時,東森S臺臺長李惠惠帶領員工,向觀眾深深一鞠躬,李惠惠説:“謝謝大家,希望我們還有機會再相見。”主持人林青蓉語帶哽咽:“我們可能做的有一些有瑕疵的,可是我們改變了改進了。”

  雖然S臺的員工還能往東森企業體制轉職,不過最後一句後會有期,依舊耐人尋味。報道稱整個現場就像感恩大會,最後16秒,停播訊息逐行出現。告別後,走出公司,員工們情緒低落,不願再多説。

  東森S臺:聲請暫停處分  
 
  另據報道,申請換照未過的東森新聞S臺,昨天改走“法律途徑”尋求救濟,委託律師顧立雄向臺北“高等行政法院”聲請“暫停處分”,現已分案,但還是未來及在今天東森S臺停播前完成裁定。

  東森董事長張樹森表示,東森無意挑戰公權力,但希望能爭取三個月緩衝時間,以降低衝擊與損失。張樹森説:“東森新聞S臺依‘新聞局’規定提出換照申請,不料卻于執照到期前二天,才得悉不予換照處分,並限令三日零時起停止營運,完全沒有緩衝機會。”張樹森強調,立即停播將造成難以估計的損害。

  東森委任律師顧立雄表示,依臺“衛星廣播電視法”規定,頻道業者必須于半年前提出申請,主管單位三個月前作出決定,可以給予頻道業者緩衝時間做善後處理,但這次的處分,完全不給任何機會,所以東森尋求“法律緊急救濟”。(趙靜)

相關閱讀:

[ 責任編輯:system ]

:
    關於我們 | 本網動態 | 轉載申請 | 投稿郵箱 | 聯繫我們 | 版權申明 | 法律顧問
    京ICP證130248號 京公網安備110102003391
    網路傳播視聽節目許可證0107219號
    台灣網版權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