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北縣:妻寫性愛小説忒火辣 夫疑紅杏出墻遞控狀
2003年06月06日 08: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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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網6月6日消息 臺北縣某校一已婚陳姓女職員因以中、英、日、俄文混雜寫作火辣“性愛記事”,被老公懷疑她與同校男老師通姦,因而一狀告上法院,指這位男老師妨害其家庭。法院審理過程中,陳女否認通姦,且其夫不能提供其他事證,法院遂于日前判決該男老師無罪。
據臺灣媒體報道,法院判決書指出,這名現年五十一歲的北縣某中學男老師被依妨害家庭罪嫌起訴,起因于同校女職員陳女之夫指控,表示男老師從1997年12月到翌年10月29日止,在桃園、三重市等地多次與陳女通姦,而呈堂的證據竟是陳女自己寫下混合多國語言的“性愛記事”,其中包括“晚上真激烈,試了不同的方法,很過癮,做愛感覺真的很好”、“7月24日在我家,早上才在浴室很激烈,我真的沒想到他那麼依戀我”等。
不過,曾因喜愛寫作獲獎的陳女辯稱,記事本是她的小説稿,並非真實,法院則參考其辯詞及偵查中所做的檢體鑒定結果,認為無足夠證據證明陳女與人通姦,遂判決這名男老師無罪。
據報道,陳女的丈夫是在1999年間收到不明人士寄來的記事本複印件,對其中的性愛情節大為光火,認定男主角就是老婆同事,因此不甘“綠雲罩頂”而提起指控。(晨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