力炒“對等關稅”,美國政客葫蘆裏賣的是什麼藥?
“對等關稅”已然成為美國政府近來的口頭禪。美國總統特朗普將4月2日稱為“解放日”,表示要用“對等關稅”重塑外貿關係。白宮新聞秘書卡羅琳 萊維特則説,“對等關稅”遵循的是大家從小就學過的黃金法則——己所不欲,勿施於人。這些言辭頭頭是道,但事實果真如此嗎?
回顧歷史,國際貿易曾長期處於叢林法則之下。二十世紀三十年代,各國“以鄰為壑”,貿易戰此起彼伏,最終導致全球經濟衰退。二戰後,各國汲取教訓,開始推動全球貿易體系的規範化。1947年,《關稅及貿易總協定》簽署,並在1995年發展為世界貿易組織,確立了以規則為基礎的國際貿易體系。
美國政客聲稱當前多邊貿易體系對美國不公,但事實並非如此。發展中國家確實在關稅水準和減稅進程上享有一定靈活性,但發達國家同樣獲益匪淺。它們得以進入更廣闊的新興市場,優化供應鏈體系,強化智慧財産權保護,並獲得更多投資機會。美國正是這一體系的最大受益者之一。2024年《財富》世界500強企業中,有139家來自美國,足以證明現行貿易規則使美國在全球競爭中佔據優勢。此外,值得一提的是,美國也在利用關稅保護特定産業。例如,自1964年起,美國對進口皮卡車徵收25%的關稅,而其他國家的汽車關稅往往更低。美國政客指責別國關稅過高,卻對本國的貿易保護選擇性忽略,顯然是雙重標準。
誠然,現行貿易體系並非盡善盡美,但它為各國提供了一個可協商、可預期的合作框架,並設有爭端解決機制來化解矛盾。而美國推行的“對等關稅”本質上是對規則的單方面撕毀,使公平貿易不再基於全球共識,而由美國政府自行定義。
《金融時報》一篇文章便指出,美國政府實際上在發明一種新工具,“讓自己能在高度靈活、合法的基礎上出於任意理由徵收任意關稅”。
那麼,國際貿易是否會因此滑向以牙還牙、烽煙四起的境地?這並非杞人憂天,而是有前車之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