趙樂際在《反分裂國家法》實施20週年座談會上的講話(全文)
新華社北京3月14日電 堅定守護共同家園,推進祖國統一大業
——在《反分裂國家法》實施20週年座談會上的講話
(2025年3月14日)
趙樂際
同志們:
今天,我們隆重召開《反分裂國家法》實施20週年座談會,回顧歷史、總結經驗,對我們進一步做好新時代對臺工作,堅定不移推進祖國統一大業、實現民族復興偉業,具有十分重要的意義。
解決臺灣問題、實現祖國完全統一,是中國共産黨矢志不渝的歷史任務,是全體中華兒女的共同願望。20年前,在“臺獨”分裂活動日益猖獗、嚴重威脅國家主權和領土完整的形勢下,為反對和遏制“臺獨”分裂、促進祖國統一,黨中央順應海內外中華兒女的強烈呼聲,作出制定《反分裂國家法》的重大決策,十屆全國人大三次會議高票通過了這部法律並頒布實施,這是兩岸關係史上具有里程碑意義的大事。《反分裂國家法》全面貫徹黨中央對臺大政方針,對震懾“臺獨”分裂和遏制外來干涉,捍衛國家主權和領土完整,維護臺海和平穩定,推動兩岸關係發展、促進祖國統一,保障中華民族根本利益,具有重大的現實作用和深遠的歷史影響。
20年來,特別是黨的十八大以來,在以習近平同志為核心的黨中央堅強領導下,在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科學指引下,我們全面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關於對臺工作的重要論述和新時代黨解決臺灣問題的總體方略,全面實施《反分裂國家法》,牢牢把握兩岸關係主導權和主動權,推動反“獨”促統不斷取得新的進展和成效。
一是進一步豐富完善“以法懲獨”的制度體系。《反分裂國家法》將黨中央關於反對“臺獨”分裂、促進國家統一的大政方針以法律形式固定下來,開宗明義將“反對和遏制‘臺獨’分裂勢力分裂國家”作為立法宗旨之一。20年來,特別是黨的十八大以來,在習近平法治思想指引下,我們高度重視運用法治方式、法律手段懲治和遏制“臺獨”、推進祖國統一。《國家安全法》明確規定維護國家主權、統一和領土完整是包括臺灣同胞在內的全中國人民的共同義務。《愛國主義教育法》明確規定“國家加強對推進祖國統一方針政策的宣傳教育,增強包括臺灣同胞在內的全中國人民對完成祖國統一大業神聖職責的認識,依法保護臺灣同胞的權利和利益,堅決反對‘臺獨’分裂行徑,維護中華民族的根本利益”。《對外關係法》明確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在一個中國原則基礎上,按照和平共處五項原則同世界各國建立和發展對外關係”。首次出臺依法追究“臺獨”分裂行為刑事責任的司法文件,公佈“臺獨”頑固分子名單並實施懲戒,持續豐富打擊“臺獨”法律工具箱。我們堅持有法可依、有法必依、執法必嚴、違法必究,有效打擊“臺獨”分裂勢力,形成對“臺獨”分裂勢力利劍高懸的強大震懾態勢。
二是堅決開展反分裂、反干涉重大鬥爭。《反分裂國家法》規定“國家絕不允許‘臺獨’分裂勢力以任何名義、任何方式把臺灣從中國分裂出去”,“解決臺灣問題,實現祖國統一,是中國的內部事務,不受任何外國勢力的干涉”,為開展反分裂、反干涉鬥爭提供了充分的法律依據。習近平總書記指出,我們“願以最大誠意、盡最大努力爭取和平統一的前景,但如果‘臺獨’分裂勢力挑釁逼迫,甚至突破紅線,我們將不得不採取斷然措施”。20年來,特別是黨的十八大以來,我們綜合運用政治、經濟、軍事、外交、法律、輿論等措施,強化反“臺獨”鬥爭的全方位佈局,不斷取得反分裂、反干涉鬥爭的重大勝利,展現了反對“臺獨”分裂、維護國家主權和領土完整的堅強決心、堅定意志和強大能力,有力維護了臺海和平穩定和兩岸同胞的共同利益,進一步掌握了實現祖國完全統一的戰略主動,進一步鞏固了國際社會堅持一個中國原則的格局。
三是持續完善增進臺灣同胞福祉的制度和政策。《反分裂國家法》規定了國家維護臺海地區和平穩定、發展兩岸關係的5條措施,強調“國家依法保護臺灣同胞的權利和利益”。習近平總書記指出,“我們為推動兩岸關係所做的一切,就是為了實現兩岸同胞對美好生活的嚮往”。20年來,特別是黨的十八大以來,我們秉持“兩岸一家親”理念,始終尊重、關愛、造福臺灣同胞,持續推動兩岸經濟文化交流合作。黨中央、國務院就深化兩岸融合發展出臺專門文件,有關部門先後發佈一系列惠臺利民政策措施,讓臺灣同胞分享祖國大陸發展機遇,不斷增強臺灣同胞的獲得感、幸福感和民族復興參與感,推動兩岸同胞加深相互理解、增進互信認同。
四是有力維護一個中國原則。《反分裂國家法》明確規定“世界上只有一個中國,大陸和臺灣同屬一個中國,中國的主權和領土完整不容分割”,“堅持一個中國原則,是實現祖國和平統一的基礎”。習近平總書記強調,“一個中國原則是兩岸關係的政治基礎”,“在一個中國原則基礎上,臺灣任何政黨、團體同我們的交往都不存在障礙”。20年來,特別是黨的十八大以來,我們堅持在一個中國原則基礎上,廣泛團結臺灣同胞,同臺灣各黨派、團體和人士就兩岸關係和民族未來開展深入對話溝通,共同推動兩岸關係和平發展,推進祖國統一進程。兩岸關係發展歷程充分證明,堅持一個中國原則,兩岸關係就能改善和發展,臺灣同胞就能受益;背離一個中國原則,就必然導致兩岸關係緊張動蕩,損害臺灣同胞利益福祉。
20年來《反分裂國家法》的實踐啟示我們,遏制“臺獨”分裂、推動兩岸關係發展、實現祖國統一大業,必須堅持黨中央對對臺工作的集中統一領導,把黨和人民的意志轉化為國家法律,並貫徹落實到對臺立法、執法、司法全過程;必須堅持在國家發展進步基礎上解決臺灣問題的戰略思路,把兩岸關係前途未來牢牢掌握在兩岸中國人自己手中;必須堅持一個中國原則和“九二共識”,堅決反對“臺獨”分裂,牢牢把握兩岸關係發展的正確方向;必須堅持深化兩岸融合發展,不斷完善促進兩岸經濟文化交流合作制度和政策,強化對臺灣同胞的權利和利益的法律保障;必須堅持運用法治方式、法律手段推進反“獨”促統,與政治、經濟、軍事、外交、輿論等手段協同配合,發揮最大效應。
同志們!
兩岸同胞同屬中華民族。中華民族創造了輝煌燦爛的中華文明,也曾歷經滄桑、飽受磨難。在中國共産黨領導下,中國人民艱苦奮鬥,成功走出了一條中國式現代化道路,迎來了民族復興的光明前景。解決臺灣問題、實現祖國完全統一,是實現中華民族偉大復興的必然要求,任何人任何勢力都阻擋不了實現祖國完全統一的歷史大勢。
我們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全面貫徹落實黨的二十大和二十屆二中、三中全會精神,堅決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關於對臺工作的重要論述、新時代黨解決臺灣問題的總體方略和黨中央對臺決策部署,以更加強烈的擔當、更加積極的作為,推進祖國統一進程,服務強國建設、民族復興偉業。
第一,堅定信心決心,紮實推動祖國統一進程。祖國大陸發展進步是決定兩岸關係走向的關鍵因素。我們要把握歷史大勢,堅定祖國統一的信心決心,堅持辦好自己的事,全面提升綜合國力,充分發揮制度優勢,加快發展新質生産力,增強新質戰鬥力,為完成祖國統一大業奠定更堅實基礎。我們堅持以最大誠意、盡最大努力爭取和平統一的前景,願意在一個中國原則和“九二共識”基礎上,同臺灣各界有識之士就兩岸關係和國家統一開展對話協商,共同推動兩岸關係和平發展、推進祖國統一進程,共同創造中華民族美好未來。
第二,堅定捍衛國家主權和領土完整,守護中華民族共同家園。確保國家主權和領土完整是中華民族根本利益所在,《反分裂國家法》明確規定“‘臺獨’分裂勢力以任何名義、任何方式造成臺灣從中國分裂出去的事實,或者發生將會導致臺灣從中國分裂出去的重大事變,或者和平統一的可能性完全喪失,國家得採取非和平方式及其他必要措施,捍衛國家主權和領土完整”。這為“臺獨”分裂勢力劃定了不可逾越的紅線。一段時間以來,“臺獨”分裂勢力勾連外部勢力不斷進行謀“獨”挑釁,嚴重威脅國家主權和領土完整,同臺海和平穩定水火不容,與兩岸同胞利益福祉背道而馳。我們堅決打擊“臺獨”挑釁行徑,堅決反對和遏制外部勢力干涉,決不承諾放棄使用武力,保留採取一切必要措施的選項,這針對的是外部勢力干涉和極少數“臺獨”分裂分子及其分裂活動,絕非針對廣大臺灣同胞。我們始終堅持做好以非和平方式及其他必要措施應對外部勢力干涉和“臺獨”重大事變的充分準備,目的是從根本上努力爭取祖國和平統一的前景。
第三,堅定促進兩岸交流合作,共創中華民族綿長福祉。兩岸同胞血脈相連,是血濃于水的一家人。要和平、要發展、要交流、要合作是兩岸同胞的主流民意。我們始終以兩岸同胞福祉為念,願意同臺灣同胞共用中國式現代化機遇和成果。兩岸同胞要共同努力排除干擾、破除障礙,持續促進兩岸各領域交流合作,深化兩岸融合發展,增進兩岸同胞福祉。中國式現代化機遇無比廣闊,越來越多的臺灣同胞將在祖國大陸找到實現人生夢想的舞臺,不斷增強做中國人的志氣、骨氣、底氣,積極參與到民族復興和祖國統一進程中來。
第四,堅定弘揚中華文化,鑄牢中華民族共同體意識。中華文化是中華民族的精神命脈,是兩岸同胞心靈的根脈和歸屬。新時代新征程,中華文化在傳承中不斷發揚光大,我們更有信心厚植兩岸同胞的精神紐帶,促進兩岸同胞心靈契合。我們要加強兩岸文化交流,團結臺灣同胞共同傳承和弘揚中華優秀傳統文化,增進臺灣同胞的民族認同、文化認同、國家認同,不斷譜寫中華文化新華章,為建設中華民族共同精神家園努力奮鬥。
同志們!
實現祖國完全統一,是大勢所趨、大義所在、民心所向。讓我們更加緊密地團結在以習近平同志為核心的黨中央周圍,堅決貫徹落實黨中央對臺決策部署,堅定信心、接續奮鬥,為完成祖國統一大業,實現強國建設、民族復興偉業作出新的更大貢獻!(完)